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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偶蹄類冷藏冷凍產品可銷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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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21日電)金門縣政府建設處長翁自保今天表示,縣偶蹄類動物的生鮮冷藏及冷凍產品15日起可銷往台灣,但活體還受管制。

翁自保今天在縣府縣務會議中表示,20公斤以上的生鮮、冷藏、冷凍偶蹄類動物產品,只要依「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規定「由金門縣防疫所出具來源動物符合規定之證明文件及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或金門縣政府之認證標章或標示」,並向行政院農委會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提出申請檢查後,即可銷往台灣。

民眾攜帶或託運20公斤以下生鮮、冷藏、冷凍偶蹄類動物產品,應檢具「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或金門縣政府認證標章或標示」或在金門檢疫站填具「旅客自用聲明書」後,即可攜往台灣。

縣府建設處農牧科表示,金門淘汰種豬屠體自15日起也可銷往台灣。並繼續全力防疫,爭取偶蹄類活體恢復銷台。

金門毛豬去年元月發生口蹄疫情,豬、牛、羊偶蹄類動物與其產品全面禁止銷往台灣,縣府全力防疫,並爭取恢復銷台,尤其過剩的牛隻與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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