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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稽查标示不实 重罚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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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中央地方联合查缉油品问题,桃园县针对县内油品脂肪酸成分不完全符合业者进一步查厂,了解原料、制程、年产量等资料比对油品标示是否符合,避免业者欺瞒消费者,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桃园卫生局调查结果如下:惠家香实业有限公司“纯胡蔴油”系由90%黑芝麻油及10%大豆油调合而成,却标示“纯胡蔴油”、“100%宝力士特优葵花油”系由51%葵花油及49%大豆油调合而成,却标示“100%宝力士特优葵花油”、“苦茶油”系由苦茶油及大豆油以2:1比例调合成,却标示“纯苦茶油”。

建国制油工业有限公司“100%纯黑麻油”系由90%黑芝麻油及10%大豆油调合而成,却标示“100%纯黑麻油”、“100%小磨香油”系由90%白芝麻油及10%大豆油调合而成,却标示“100%小磨香油” 。

桃园卫生局认为上述均涉及标示不实,依据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8条第1项规定,食品其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违者可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卫生局将采“一件一罚”原则,从重裁罚共5件违规产品计100万元并要求违规产品立即下架及回收改正。

该局再次提醒县内各食品制造业者,检视自家产品是否己依规定详实标示,如经查获不实将予重罚。并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应认清品名、厂商资讯、内容物、添加物、营养成分等标示以及包装是否完整,如发现有不实之情形,可向卫生局食品安全检举专线0800-285-000检举,民众如有消费疑义,可拨打1950消费专线寻求协助。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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