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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圖旁窟洞摔傷 獲賠2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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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7日電)台北市立圖書館旁的人行道上有窟洞,導致陳姓女子摔倒受傷,陳女訴請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判圖書館賠償新台幣27萬多元定讞。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從事保險業的陳姓女子去年4月8日下午行經台北市立圖書館旁,因人孔蓋所在人行道接界處的圓弧切面未加以填平,出現窟洞,導致她摔傷。

陳女認為,依台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及台北市建築工程留設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管理作業要點,騎樓或人行道須確保順平,台北市立圖書館未善盡管理責任,也未設置警示標語等,顯有過失,因此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29萬多元。

圖書館主張,事故地點的人孔蓋,設置位置及尺寸均經核可,衛工處當時辦理現場竣工查驗作業時,也無缺失紀錄,且台北市內有多處地點的人孔蓋設置方式與發生事故的人孔蓋情形相同。

法院一審認為,圖書館是人行道管理的權責機關,並設置人孔蓋,依規定,自有使「道路構造物與路面齊平」的義務。審酌案發當天是白天且天氣晴,陳女自身也應隨時注意人行道狀況,以維護自己安全,認定她有4成過失,判圖書館賠償9萬3474元。

高院認為陳女並無過失,判圖書館應賠償27萬多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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