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4年06月06日讯】周四(6月5日),加州最高法院宣布,检察官可以使用交通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判罚肇事司机。
一个实例就是加州最高法院驳回了卡门·戈德史密斯(Carmen Goldsmith)的上诉。戈德史密斯在2009年于南加英格尔伍德(Inglewood)开车时闯红灯。洛杉矶县最高法院依据监控录像纪录,裁定其犯罪并罚款436美金。戈德史密斯在上诉中称检方证据不充分且没有直接证人。
但加州最高法院称,洛县最高法院的裁决没有问题。监控摄像头自动实时的纪录路口情况并同时显示日期,准确度没有问题,可以和其他影像一样作为有效证据。
对于戈德史密斯称监控录像为二手证据,州最高法院的回复是,监控录像纪录的图像和数据,是由机器设备产生的,而非来自于第二人转述,而且机器不可能做声明。
洛杉矶县最高法院在使用监控录像时,采用了此案唯一的证词,证词出自于一位有6年交通监管经验的警察对监控摄像系统如何工作、如何可靠的证明。
旧金山法院在较早前就一致通过了一项法规,确立了交通监控录像记录的可信度,并说除非被告有足够证据挑战它,否则足以为据。
责任编辑: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