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追繳貪汙金效率低 台法務部遭糾正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4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監委陳健民調查指出,法務部對於所屬檢察機關執行貪汙犯罪案件沒收、追徵、追繳、抵償,回收的金額比率未達三成,併科罰金的執行成效未達兩成,督導不力,查扣犯罪所得專責小組的功能有待加強,監院昨糾正法務部。

陳健民指出,貪汙被告被繩之以法後,但其本人或家屬仍得以坐享犯罪利益,有違公平正義,難以杜絕貪汙誘因。監委統計,檢察機關對貪汙犯罪案件追繳回收金額比率,2013(102)年只有25.16%,整體不到三成。

監委還表示,其中台北地檢署2009(98)年與2011(100)年分別是2.72%與3.29%,屏東地檢署去年度執行比率僅0.74%。至於貪汙犯罪併科罰金的執行成效,監委調查,更低於貪汙所得的回收率,從2012(101)年1月到2014(103)年4月,應收罰金金額為2億3,885萬元,已收金額為4,685萬元,已收率僅19.62%。

不過法務部向監委表示,貪汙犯罪所得回收金額偏低的原因,是少許個案判決沒收金額鉅大致使多數執行成效難以彰顯,另刑罰執行實務上常見查無財產等困難,不是檢察機關沒有積極進行追繳作為。

但監察院認為,2009~2013(98~102)年貪汙案追繳的應收金額已逐年大幅下降,且相關查扣、追繳、變價等,並不是沒有相關機制可遵循,法務部明顯督導不力。◇

(責任編輯:韻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