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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达规模食品业者设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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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4日电)为落实食品三级品管,行政院将要求达一定规模的食品业者,设立卫生安全实验室执行自主管理;明年也将新增70名食安人力。

此外,卫福部也将建立对各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评鉴工作,以要求地方政府落实职权范围。

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下午主持“食品三级品管专案会议”,会中确立食品安全三级品管原则,即“业者自律、机构验证、政府稽查”。

三级品管第一级为业者自主管理,第二级为独立机构验证,第三级则为政府稽查评鉴。

针对第一级品管的业者自主管理,江宜桦指出,政府将要求达一定规模(例如一定资本额以上)的食品业者,设立卫生安全实验室执行自主管理,至于非大型业者,将分批要求厂商委托实验室进行自主检验。

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说明,一定规模的定义由卫福部订定,这项规定不涉及修法。

实验室部分,江宜桦说,经卫福部盘点,已认证有60家,未来还可增加30至40家,全国总计100家实验室,应足以支应第一级管理需要。

第二级品管独立机构验证部分,江宜桦表示,政府将扶植或加强独立验证机构能量,增加其人力资源,除执行食安验证之外,也能执行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查核工作。

有关第三级品管政府稽查方面,江宜桦表示,政府明年将新增70名食品安全人力,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基层食安稽查工作。

江宜桦指出,除稽查工作外,卫福部也将建立对各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评鉴工作,以要求地方政府落实职权范围。至于卫福部执行食品安全稽查等工作,所需增加的人力与经费,行政院将优先考虑。

卫生福利部指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是台湾食品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依据,为有效落实,除要求食品业者全面上网登录及建立追溯追踪系统外,并依据食安法规定,强制食品业者实施三级品管,透过业者自律、机构验证及政府稽查等措施,使业者知法守法,担负食品安全的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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