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貪官現世報 台檢方:葉世文求刑61年、趙藤雄9年

趙藤雄堅稱是被害 葉世文稱趙等3人顛倒是非 檢方對葉、趙、魏求處重刑 僅蔡仁惠因轉汙點證人 檢方建請減刑或免刑

人氣: 8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

【大紀元2015年0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八德合宜宅等弊案2日辯論終結,對於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仍堅稱自己是被害人,而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則辯稱趙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為求減刑而顛倒是非,檢方建請法官對葉世文求處61年重刑,併科罰金3千萬元,而趙藤雄則被求處9年,併科行賄罪最高罰金5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2日審理合宜住宅案,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趙藤雄(中)出庭應訊。(中央社)

趙藤雄在庭訊時向法官表示,他知道拿錢給公務員不是國民應有行為,但因害怕影響事業,並非要求協助,且自稱是「被害人」,請法官判他無罪。而收賄的葉世文則供稱,雖曾說索賄2,200萬元,但「遠雄不想付,趙藤雄卻說他硬要」的說法,完全悖離事實。

葉世文強調,他可體諒趙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為求無罪或減刑,才顛倒是非、踐踏他人格來卸責,但他相信每個人都是好人,只是受外力影響而做錯事,事後他也真心懺悔,希望能交保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培養善的力量。

檢察官認為,葉世文等人均不認罪,因此建請法官針對葉世文所涉的林口A7合宜宅案部分判12年、新竹眷改、八德合宜宅及淡海新市鎮各判15年,財產來源不明罪判4年,合計61年,併科罰金3千萬元。

至於趙藤雄所涉的A7、新竹、八德3案,檢方則建請各判3年,併科50萬元罰金,遠雄前副總魏春雄也是3項行賄罪,各求處2年6月,併罰50萬元;葉世文的女性密友陳麗玲則遭求刑12年半;而白手套蔡仁惠則因轉汙點證人,檢方建請減刑或免刑。◇

責任編輯:尚琳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