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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新违建 北市:新建物须无违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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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6日电)为杜绝新违建问题,台北市都发局今天表示,9月起新核发使用执照建物,所有权移转登记时须附建物无违章建筑证明,违者将进行违建查察。

都发局表示,为杜绝新违建的产生、保障消费者权益、减少交易纠纷以及健全建筑管理,特别订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违章建筑处理措施”。

同时,内容规定自9月1日起,凡核发使用执照的新建物,未来房屋所有权人因买卖、交换、赠与及信托行为而向地政事务所申请办理建物所有权移转登记时,得检附开业建筑师出具的“建筑物无违章建筑证明”。

都发局说,所有权人未检附相关证明者,地政事务所将通报建管单位进行违建列管及查核,但不会限制所有权移转登记。

另外,为鼓励民众自主委请建筑师检查,若其所有权移转时检附无违章建筑证明所需费用,将提供每户最高新台币3000元的补助。

都发局说明,新措施主要适用对象为针对9月1日以后核发使照的新建物,所有权人于申办所有权移转时,可先委请开业建筑师出具建筑物无违章建筑证明,未来开业建筑师处理案件时,可依使照竣工图说至所有权人住处现场进行比对。

不过,若发现住户专有使用部分有违建者,所有权人应自行拆除,开业建筑师才能出具建筑物无违章建筑证明;若屋顶及法定空地等公用部分与竣工图比对发现有违章建筑时,也将协助通报建管处查处。

都发局指出,既有建物部分,若发现有新搭盖违建者,一律查报拆除;民国83年前的既存旧违建,凡有危害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也将优先处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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