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少校军官王有江被中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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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15日讯】甘肃兰州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法轮功学员王有江于2017年7月1日被迫害致死,时年48岁。

明慧网报导,2017年6月24日上午,王有江的父亲接到电话,称王有江颅内大出血,人已送到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抢救,让家属尽快去医院。7月1日,王有江死亡。

此前在兰州监狱五监区,狱警为了迫使王有江放弃修炼法轮功,加大迫害力度,手段包括:

1. 警察群殴,拳打脚踢,电警棍电,致使王有江大小便失禁。
2. 白天强制出工干活,劳动强度是其他犯人的数倍。
3. 晚上不允许睡觉,强制背监规、写思想汇报。
4. 罚站,连续站一星期。
5. 关小号。
6. 每顿饭只给一个馒头,没有菜,一天只有一杯水。
7. 不允许上厕所,不允许购买日用品。半年不让亲人接见。
8. 不让洗澡、洗衣服。
9. 包夹犯人24小时寸步不离,严密监视,不允许和他人有任何接触。如有不从,即辱骂暴打。

2015年7月2日,王有江脑出血,一度被送到兰州监狱医院抢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王有江后来被迫害得左边身体偏瘫、脖子僵直、身体消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坐轮椅。

王有江是张家口通信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被分配到兰州军区通信总站工作,后调到兰州军区二十七分部。

1998年大年三十,王有江走入法轮大法修炼,身心受益。他以“真、善、忍”为衡量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善良无私,工作上踏实能干,技术精湛,受到同事及领导的一致好评。

冤狱超过10年

1999年7月20日,中共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王有江为说一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数次进京。为此,他曾先后被非法关押于兰州西果园看守所、兰州西固寺儿沟看守所、兰州市大砂坪监狱等处。

2001年7月,王有江被非法判刑10年。狱警利用各种手段企图“转化”王有江。有狱警说:“讲道理咱们讲不过法轮功,对待法轮功就是要用棍棒和械具,手段越狠越管用。”

在这种极其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摧残下,2004年5月,王有江突然出现严重病变:脊椎重度变形弯曲,造成身体萎缩;下肢血液不流畅、冰冷;膝关节无力;坐下站不起来,站起后,手若不抓依托物,就会立刻栽倒;腿脚也不听使唤,每挪一步痛如刀绞。

到了2004年年底,王有江的双手开始麻木,伴随手无力,甚至连筷子、杯子都拿不住;颈椎僵直,头也无法自如转动。医生诊断是“强直性脊柱炎”。这是医学界尚无法医治的疑难顽症,此病十患九瘫,终身无治,又称为不死的癌症。

2009年1月8日,王有江的父亲来探视儿子,却又一次被拒绝。五监区教导员肖斌说:“刑事犯可以,法轮功不行,王有江更不行,因为他不‘转化’(即放弃信仰)。”

2012年6月,刑满出狱后的王有江,到法轮功学员陈洁的住处拜访,突遭绑架。

2013年9月24日,王有江再被非法判6年。

2014年3月17日,王有江又被关押到兰州监狱,直至被迫害离世。#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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