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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江惠民为检察总长 总统:盼落实司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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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总统府表示,总统蔡英文提名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30日送交咨文至立法院,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表示,颜大和任期今年5月7日届满,总统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6条第8项之规定,提名江惠民为检察总长。

黄重谚表示,检察总长须具备《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16条各款规定资格之一,并有领导才能者;被提名人江惠民先生符合第16条第3款“曾任简任法官、检察官10年以上,或任简任法官、检察官并任司法行政人员合计10年以上者”资格款项。

江惠民现年63岁,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现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长。历任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法务部常务次长等职,学、经历均优,能力备受法界肯定。

黄重谚表示,江惠民历经法务部及检察系统工作将近37年,在检察体系历练及资历完整,曾侦破张金涂检察官遭枪击案件;为死囚郑性泽声请再审,促成郑性泽无罪定谳;代表法务部参与外交部组团赴美争取将我国自毒品转运国名单除名;协办立法院第四届第四会期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相关工作;于担任法务部常务次长期间,并督导筹备设立法务部廉政署。

总统府表示,为了落实司改目标,并符合国民期待,总统征询法界及民间社会意见,考量人选的才学德望,决定提名江惠民为新任检察总长,送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总统期盼立法院支持本次新任总长提名,将人事同意案列为优先处理议案,并能顺利通过。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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