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引公安法控示威者测试有否违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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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1日讯】今次是回归以来,律政司首次引用《公安条例》作出起诉,倡议修订《公安条例》的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表示,今次案件将可测试《公安条例》有否违反《基本法》保障的权利,预计要在终审法院了断这法律之争。

据明报5月11日报导﹐三人被控违反《公安条例》中,须于七日前申请“不反对通知书”的规定,有关条文于九七年七月一日在临立会通过,舆论当时认为这是“还原恶法”。

前年九月,警方曾引用《公安条例》拘捕五名学联成员,包括前日被起诉的中大学生冯家强,事件引起社会激烈辩论,一个月后,律政司决定不起诉五名大学生。但警务处长曾荫培去年一月曾公开表示,对于律政司决定不起诉涉嫌挑衅《公安条例》的集会人士,令警方在执法及搜集证据上感到“迷惘”,希望律政司发出清晰指引。

梁家杰指出,大律师公会维持一贯立场,认为《公安条例》已不合时宜,可能违反《基本法》、《人权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国际公约》,应作出修订。他相信三名被告会在法庭上提出有关质疑,也可以“选择性起诉”作抗辩理由。大律师公会目前有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被告如有需要可与公会联络。

至于日前被警方以高姿态拘捕的学联财务秘书卢伟明,昨在十多名学联成员、冯家强及岭大助理教授陪同下,到西区裁判法院为被控“协助非法集会”答辩。卢表示,不会对示威感到后悔,日后仍会继续。其家人暂时未有反对他参与示威,但因交功课及考试逼近,故检控对学业影响颇大。

兼任学联财务秘书、岭大文化研究系三年级生卢伟明(廿七岁),昨日在法庭否认二月十日协助举行未经批准集会罪名,以现金五百元保释。

岭大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陈顺馨昨到庭支持卢伟明,她表示,自己在七九年亦曾被控非法集会罪成,她明白卢的处境。她指出,该系老师均鼓励学生参与表达对社会不公义的事,政府是次“秋后算账”会令学生产生恐惧,令其日后参与社会活动时有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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