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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華裔市長候選人或被吊銷律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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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丹青溫哥華綜合報導)根據卑詩省律師協會特別法庭近日公布的一項裁決,前列治文市長候選人、房地產和移民律師郭紅違反多項律師公會的執業紀律,包括監管不當,導致其公司信托帳戶被盜,以及挪用客戶資金等不當行為。郭紅可能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停業甚至被吊銷律師執照的處罰。

據thebreaker.news報導,在11月4日的裁決中,法庭認定郭紅沒有按相關法規監督公司記賬員李子鑫(音譯,Zixin「Jeff」Li),不適當地將信托會計工作委托給他。李某與公司前法律助理潘倩(音譯,Qian Pan)合謀,於2016年從公司為100名客戶開設的信托賬戶中取走750萬元,存入本拿比Gateway賭場,洗錢提款後兩人逃往中國。

案件回放

郭紅於2016年3月休假兩週,出發前她簽署了空白信托支票,並將其留給李子鑫,根據裁決書陳述的信息,李以公司前法律助理的名義開設了一個信托賬戶,2016年2月下旬至3月31日期間,李利用預先簽署的空白信托支票將750萬元公司信托資金轉入該法律助理的賬戶。2016年4月1日,郭某在找不到記賬員審核每月信托對賬單時,發現被盜,但此時嫌犯已提款逃逸。

郭紅早前曾控告李子鑫,指稱其中一些空白支票是偽造的,但在2月和6月為期10天的聽證會上她沒有提供證據。

律師協會的裁決書說:「雖然盜竊金額為750萬元,但實際上銀行實際只支付了670萬元,因為最後一張支票在結清前被銀行扣押。」專家調查小組認為,「她的業務量之大,使郭不可能對會計部門和員工進行適當監督。」

2018年初,郭某為了還款將260萬元私人存款和400萬元保險金存入信托賬戶。2018年9月,律協對郭某發出警告。

涉擅自動用客戶資金

調查小組發現,郭紅被盜後,「她因資金不足,無力支付其他客戶的款項,分別挪用或不當提取了三個客戶的信托資金(價值64.9萬餘元)」。

郭紅還擅自操作信托賬戶記錄,允許她動用其他客戶的資金來完成其他交易。「雖然郭律師存入了169萬元進入家庭資金賬戶,但這些資金並沒有分配給特定的客戶或客戶檔案,因此很難確定實際存入的資金數額,而且其中大部分資金已被支付,以完成其他交易。」裁決寫道:「舉例說,郭某延遲支付了一半的房地產佣金、一些未支付的物業費和她的法律賬戶的費用、支出和稅款,以減少被盜的影響。」

裁決還說,郭紅將近1.97億元存入信托賬戶,在沒有第二簽字人簽字的情況下從中提取了727萬元。

對郭紅案的聽證會定於2021年3月舉行,為期兩天。

郭紅背景

郭紅畢業於北京大學, 1993年來到加拿大,在溫莎大學學習法律。她曾擔任中共國務院外國專家局法律事務專家,2009年獲得卑詩省律師資格。

郭曾於2018年競選列治文市長落敗,她曾在接受theBreaker.news採訪時否認中國存在證據確鑿的侵犯人權行為。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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