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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內逾4.6萬人簽名 籲阻止維州大流行病立法

逾4.6萬人一天之內簽署了廢除維州政府擬議的大流行病新立法的請願書。圖為2021年10月30 日,一名抗議者在墨爾本舉行的反大流行病立法活動中舉著橫幅,橫幅寫著對丹尼爾(維州州長)和新立法說不。(抗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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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睿澳洲悉尼報導)一份請願書在一天之內獲得逾4.6萬人簽署,要求廢除維州政府擬議的大流行病新法案。

10月28日晚,維州下議院通過了《2021年公共衛生與福利修正案(大流行病管理)法案》。

由澳洲Rebel News發起的這項請願書稱,該法案第8A條賦予維州州長安德魯斯與1933年德國納粹時期一樣的、不受限制的暴政權力。

根據擬議的《2021年公共衛生與福利修正案(大流行病管理)法案》,維州州長將有權自行決定宣布大流行病,及無限期延長禁令,並行使他認為「必要」的任何緊急權力,如關閉邊界、引入衛生限制,允許警方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入私人場所等。

請願書說,當年德國的魏瑪憲法(Weimar Constitution)第48條授權一個人通過緊急法令,導致了納粹的獨裁。希特勒利用第48條,給他的獨裁統治蓋上了合法的印章。

魏瑪憲法第48條法令規定,「如果德意志帝國境內的公共安全和秩序受到嚴重干擾或威脅,帝國總統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來恢復這些秩序,必要時可以在武裝部隊的協助下進行干預」,「總統被允許暫停《魏瑪憲法》所保障的公民自由,允許總統在國家面臨危險的時候宣布德國進入緊急狀態,並在短期內以獨裁者的身分進行統治」。

請願書說,希特勒在第48條法令下被授權削減憲法權利,包括人身保護令、自由表達意見、新聞自由、集會權利和通信隱私的權利。

「丹尼爾·安德魯斯(維州州長)推出的新法案第8A條如同《魏瑪憲法》的第48條。它賦予了安德魯斯不受約束的同樣的暴政權力」,請願書寫道。

請願書寫道,這項法案預計將在11月16日至19日之間的某一天在上議院審議。一旦立法通過,就只能要求維州總督琳達·德紹閣下(Linda Dessau AC)暫緩御批,阻止這一法案。

「儘管此舉是史無前例的,但請願書呼籲維州總督按照澳洲政府和民主的核心原則行事。」

請願書呼籲維州總督拒絕批准《2021年公共衛生與福利修正案(大流行病管理)法案》,警告維州州長他所提出的方案的後果。

澳洲各州總督的主要憲法責任包括召集選舉、主持行政會議、對議會兩院通過的法案進行御准、在特殊情況下解散立法議會及任命和解僱部長。

就在新法案在維州下議院獲得通過後,26名大律師,包括23名御用大律師,發出了一封公開信,強烈反對維州政府擬推的新法案。

他們認為新法可能允許州長「通過法令統治維州」,並賦予該州衛生廳長「無限的、實際上不可審查的權力」。

10月30日下午,數以千計的維州人遊行反對該法案,抗議賦予州長更大疫情管制權力的立法提案。

截止到11月3日下午4.35分,已有46,858人簽署了這份請願書。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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