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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到國外治病 加國患者可獲檢疫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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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曹一存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聯邦公共安全部長比爾.布萊爾(Bill Blair)2月16日 宣布,需要在另一個國家接受治療的本國居民可以直接進入加拿大,無需自費入住指定酒店進行強制隔離。

癌症倖存者安娜.尼亞拉迪(Anna Nyarady)說,自2020年3月疫情爆發以來,四分之三的時間都在隔離中度過。

溫哥華居民尼亞拉迪患有第四期結腸癌,每個月都會去洛杉磯參加一項免疫療法臨床試驗,到目前為止已有兩年多的時間。雖然她現在被認為已經治癒,但這種治療屬於持續性的,如果她錯過一個療程,就將失去參與臨床試驗的資格。

尼亞拉迪每次回國都要隔離14天,每個月只有4天左右的時間可以在診所或不需要隔離。在這期間,她一直期望聯邦政府可以將她的旅行視為必要旅行,以豁免聯邦的隔離檢疫規則。

在成功獲得邊境檢疫豁免後,尼亞拉迪週三在CBC的早間節目中說:「我欣喜若狂,終於鬆了一口氣。在疫情流行病期間,我每周都要在航班減少的情況下飛往加州,同時必須在兩次療程之間的固定時段內進行隔離,這種壓力令人難以適應。」

北溫居民金伯利.穆伊絲(Kimberly Muise)每個月都要和尼亞拉迪去洛杉磯的同一家診所參加治療第四期宮頸癌的免疫療法臨床試驗。她表示,自費的強制隔離對旅行者而言是一個重大的經濟負擔。

從2月22日(下週一)起,返回加拿大的航空旅客必須住在政府指定的酒店強制隔離,以等待COVID-19測試結果,3天的酒店住宿費用高達2000元,即使已經接種疫苗,亦不能豁免。

經由陸路入境的旅客,必須出示72小時之內在美國獲得的病毒檢測陰性證明,或在抵達前14至90天進行的檢測呈陽性的證明(被視為已有抗體)。入境後在邊境接受另一次病毒篩檢,經過14天隔離後,要接受第三次病毒檢測。

尼亞拉迪說:「我理解加拿大人可能會對任何入境旅客有所顧慮,但因健康原因出行的人會盡一切可能將風險降到最低。」◇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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