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防大股東干政 銀行公會將擬自律規範

人氣: 20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22年0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針對大股東過度干涉公司營運,金管會將畫上紅線。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1日表示,國內對於大股東在這方面的公司治理上,目前未有大家公認的一個方法,銀行局已請銀行公會研擬自律規範。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補充,目前請銀行公會建議時程是在6個月內,但後續法制面作為可能要等到年底,需要參考國外作法。

新光金因創辦人、大股東吳東進干預公司經營決策而遭金管會重罰,金管會為避免沒有職位的大股東過度干政,將研擬規劃從自律規範及正式法律層面來防範。

金管會對於大股東與公司往來的頻率或範圍的限制問題,黃天牧21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受訪時指出,理論上大股東有投資公司,適度關心公司事務是應該的,但國外與國內情況不同,國外大股東只會要求經營者每年要給多少回報,但不會去干涉日常運作。

黃天牧說,國內公司在治理方面目前還沒有公認的方法,已請銀行公會從自律角度訂定規範,但如何不讓股東過度干預公司經營決策,很難精確描述。他說,尤其要讓大股東關心公司狀況又不能架空負責人機制,將斟酌臺灣國情與銀行公會進一步討論。

黃天牧認為,這是公司文化與公司治理的問題,走到最後才會是法律規範層面,因此銀行局會先行從銀行公會研擬自律規範,至於修法部分如何處理要再研究。

立委郭國文也提及,吳東進持續介入新光金經營問題,但目前法令只能處罰現任董事長許澎,《公司法》第8條第3項,不就是針對影子董事、大股東等實質控制人進行規範,可以要求要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的責任?

對此,黃天牧表示,目前還沒有適用到第8條的程度,後續將有修法建議,在年底前就會有報告提出。

銀行局長莊琇媛則補充說明,目前是先給銀行公會6個月時間提建議,並收集國外案例參考,金管會收到建議後還會消化,研究能否納入臺灣法規,因此估計最快要到年底,對於大股東如何與公司互動才會有妥適做法出爐。

責任編輯:陳玟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