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國土署:全國已廢礦地區之既有居住權保障 將研擬處理原則

人氣: 163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23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內政委員會9日有立委質詢時關注,「全國礦權廢止後,既存工寮、職工宿舍及周邊聚落具有居住事實存在的民眾權益保障」。對此,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表示,此議題涉及全國土地身分認定事宜,中央將偕同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清查及盤點,來擬定全國性通案處理原則,以保障民眾既有居住權益。

吳欣修指出,早期因礦業開發的土地,經編定程序後,被認定為礦業用地,但礦業權受到政府廢止後,既存建物雖可主張其在區域計畫法施行前就已經存在,或透過水電證明來申請核發合法房屋證明,但政府未能協助民眾辦理相關程序,以致在現行法規限制下無法進行修繕,導致建物年久失修卻又沒有合法修繕的申請管道,讓生活在礦業用地上的民眾受到影響。

此外,國土署表示,當時民眾未能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及法律諮詢服務也尚未普及,政府亦未能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後續亦無適時檢討相關法令,及通案檢討計畫廢止後使用地處理機制合理性,讓此問題衍生至今,這對民眾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必須要透過法律的方式來具體解決。

最後,吳欣修表示,中央將依據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所提供的資料,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儘速展開清查與盤點工作,以建立全國此類案件的土地清冊,優先針對該類土地上仍存有建築物者,儘速與相關單位研議通案處理原則,輔導該類土地能夠合法變更及進行修繕,讓台灣礦業發展的礦工、相關從業人員及後代居住之權益能獲得重視及合理對待。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