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人肉搜索行为刑事化后 3人罪成

港府私隐专员公署拘16人 来年增500万元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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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理尔、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反送中运动开始后,民间为了震慑警察暴力行为,发起“起底”(人肉搜索)运动,将涉事警察个人资料在网络公布。港府2021年将“起底”行为刑事化。政府指截至今年2月28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共进行16次“起底”拘捕行动,共拘捕16人,其中5人其后被提出检控,3人被定罪。

《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在2021年10月8日生效,将“起底”行为刑事化,并赋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就“起底”行为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因应公署工作有所增加,其2023至24年度预算开支,由2022至23年度的8,946万元(修订预算)增加5.6%,至9,446万元。

有立法会议员就《财政预算案》的开支预算,问拨款有否涉及负责执行“起底”工作的开支预算,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回应,拨款涵盖公署的整体工作开支,当中包括打击“起底”的宣传及教育活动,及就“起底”个案作出的刑事调查和检控工作,并声称是为了“保障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

2020至2022年间,公署每年分别接获289、240及630宗有关“起底”的投诉。被问到当中是否涉及针对特定群组,例如警员、公职人员等,当局称公署并没有备存当中被“起底”群组的分项数字。

“起底”刑事化后,至2023年2月28日,公署共进行16次“起底”拘捕行动,其中两次为与警方的联合行动,共拘捕16人,5人其后被提出检控,有3人被定罪。当局指“起底”的途径包括社交媒体平台、即时通讯软件及单张等,并补充公署在“起底”刑事化前,在2020年及2021年分别转介59宗和36宗“起底”个案予警方跟进。

综合公署资料,“起底”刑事化后根据《私隐条例》采取的16次拘捕行动,大致可分为涉及金钱纠纷、商业纠纷、租务纠纷、工作结怨、临时雇员纠纷、感情纠纷等引起。

根据法例,“起底”者一经定罪,可被处即时监禁,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3宗被定罪案涉私人纠纷

查3宗被定罪的案件,首宗在去年12月宣判。该案的27岁男被告披露其前女友X及她丈夫个人资料,包括在一个拥有超过4.1万人成员的Telegram群组公开X的资料,之后X收到滋扰电话及讯息,又被人盗用资料借钱和订购食物。被告又披露X丈夫的个人资料,以证明X有婚外情,被控7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的罪名。被告认罪,被判监8个月。

第二宗则于今年3月判刑。一名从事网上买卖活动的36岁女子,与供应商有金钱纠纷,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14个不同的群组中发文,声称有人骗财,并披露事主与她丈夫的个人资料,包括二人的中文姓名、相片,及事主的电话号码。被告认罪,14项“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名成立,被判监两个月,缓刑两年。

另有一宗的被告在去年12月被裁定一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及一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导致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罪名成立。32岁的男被告为装修公司董事,是在“起底”刑事化后首宗拘捕行动中被捕。他因与两名事主发生金钱纠纷,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两个不同群组上,在没有两名事主的同意下,披露两名事主的姓名、住址及雇主名称,及在其中一个群组上披露其中一名事主的手提电话号码,并形容其为“无良黑心业主”。根据公署资料及报导,尚未见被告被判刑。

“起底”刑事化源于反送中运动

“起底”行为在香港存在多年,到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警队滥权、滥暴激起市民愤怒,网民“起底”多名警察的个人资料希望给予震慑,导致律政司及警务处在该年10月25日向高等法院声请禁制令,要求禁止市民公开警察及其家人资料。

高院先后于2019及2020年颁布3份临时禁制令,禁止针对警察、特务警察、司法人员及其家属的起底及滋扰行为,及禁止在网上促进、鼓励煽动使用及威胁使用暴力。

禁制令将“起底”与藐视法庭罪挂钩。2020年12月,一人因在社交平台公开警察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于高等法院被裁定民事藐视法庭罪名成立,被判监禁28日,缓刑一年,为首宗因违反禁止“起底”禁制令被判监禁的案件。

另外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4人,涉转发2019年11月西湾河开枪警察及其家人资料,被控违反匿名令及法庭起底禁制令,律政司控告4人藐视法庭。案件去年11月批出交付许可,但法官关注案件由警方完成调查至控方申请交付许可,已相距约20至28个月,出现检控延误,但案件至今仍然未开审。

“起底”刑事化连同收紧查册推行

立法会民主派在2020年底总辞后,时任特首林郑月娥2021年2月4日即预告,政府会透过《私隐条例》修订草案,将“起底”定为刑事罪行。她当时声称,网络及社交媒体上充斥着“起底”、仇恨及歧视言论、假新闻。同时又提到将重新检视查册制度,因为出现不少利用查册取得个人资料用于起底的行为。

之后土地注册处及公司注册处收紧查册规定,要求查册人士“实名”查册,提供姓名及身份识别资料。

港台编导查“7.21”真相被控

另一方面,运输署早于2019年10月已收紧车牌查册,取消“申请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表格”中的“其它”选项,只提供“进行法律程序”、“买卖车辆”及“其它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3个选项。前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即因为要制作关于2019年元朗“7.21事件”的专题报导“7.21谁主真相”,选择“其它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2021年遭裁定两项“明知而作出要项上的虚假陈述”罪名成立,罚款6,000元。

蔡玉玲由裁判法院败诉,坚持上诉到终审法院,今年1月申请上诉许可获批,排期5月3日审讯。

指Telegram“起底”猖獗 传政府拟禁 终不了了之

将“起底”刑事化的《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在2021年10月生效,主要范畴包括将“起底”行为订为刑事罪行、赋权私隐专员就“起底”及相关罪行进行刑事调查及检控,以及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要求停止披露“起底”讯息。此外条例具域外法权,即使有关通讯平台总部不在香港,公署亦有权将停止披露通知送达。

但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去年5月表示,“起底”刑事化后相关行为“仍旧猖獗”,会考虑对相关平台采取进一步果断行动,包括引用《私隐条例》第66L条,限制市民使用有关海外平台。当时多间亲共传媒引述消息称,当局关注的平台正是市民常用的Telegram,公署可能考虑限制市民在Telegram发布讯息,甚至要求下架程式。

不过但是当局针对Telegram的同时,却对亲共派“起底”民主派人士的网站置之不理,引来坊间质疑。另外在技术上,俄罗斯政府曾尝试封锁Telegram的IP地址,但制裁的后果是“误中副车”,导致未能浏览部分其它网站,结果放弃,香港拟禁Telegram的事件最后不了了之。

责任编辑:连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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