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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里男子非法捕蟹被重罰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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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琪加拿大溫哥華報導)Hoan Trung Do因在美國水域放置過多誘捕器和捕撈過多螃蟹而被重罰16萬元。

位於素里市卑詩省法院的一名法官在對一名承認捕撈罪行的經驗豐富的捕蟹人判刑時,對允許此類罪行發生的「薄弱」執法系統提出了嚴厲批評。

上個月,Hoan Trung Do 承認了四項非法捕撈罪行,包括在卑詩省和美國華盛頓州之間的美加邊界海域,從2018年到2019年期間違反許可證規定,使用超過150個蟹籠捕撈;從2019年到2020年在美國水域捕撈。

省法院法官Kimberley Arthur-Leung在判決書中指出:「Do先生的所犯罪行非常嚴重。他的行為不僅減少了邊界灣的螃蟹種群,而且危害了加拿大和美國政府在管轄權、共同保護和維護螃蟹種群方面的合作」。

Do 是一艘名為「賞金獵人」的魚船的船長,他因四項違法行為被罰款16萬元,需在3年內繳清,同時沒收10個他的蟹籠

法官Arthur-LeungDo 是一名經驗豐富的漁民,自1999年以來一直從事捕撈工作。她說,他知道捕撈規則,但他的動機是為了獲得「比守法漁民更多的經濟利益」。這也不是Do的第一次犯罪。

法官Arthur-Leung說:「他應該知道得更清楚。」「任何漁民都不應利用執法不力和缺乏執法人員的空子。」

法官Arthur-Leung在她的判決理由中還批評了政府執法不利。

不法漁民利用執法漏洞

她說,Do曾經注意到其他捕蟹人違反了捕撈規定。他甚至向當局報告了這一情況,但當局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法官說:「鑒於此,Do先生認為他也可以做同樣的事情,而且做了多次。」法官指出:「Do先生是故意利用執法系統的弱點。這一點很嚴重」。

她說,法院經常對執行官員人手不足和對漁業的監控太少表示擔憂,這意味著遵守法律的漁民在經濟上處於不利地位,並對「脆弱的」邊界灣造成生態破壞。

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DFO)確實在邊界灣水域採取了一些執法行動,包括刺網行動。漁業部表示,非法捕獲的螃蟹最終可能會通過後門渠道出售,尤其是在聖誕節和農曆新年前後。

DFO的一名主管在2020年曾說,由於美國和加拿大捕蟹季節的不同,促使一些加拿大漁民進入美國水域捕撈。 ◇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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