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人权与缅甸华人

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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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讯】(一)缅甸三大力量

缅甸目前有三股力量:军政府、各民族武装力量、民主势力。

军政府的形成:

奈温在二战前追随昂山素姬的父亲--昂山将军。

为了缅甸独立,他们决定联日反英,1940-41年他们共30人集体到日本接受军训,然后带日军入缅。1944-45年,昂山、吴努、德钦丹吞等缅甸领导人建立了”反法西斯自由同盟”,实行联英反日。1947年昂山将军被反对党杀害,1948年缅甸获得独立,紧接着缅军就与各民族武装力量开始打一场没完没了的内战。缅军不断成长壮大,而奈温在军中也扶摇直上,不久登上将军宝座,终于成为缅军之父。1962年奈温发动政变,成立了革命军政府,强行”国有化”政策;1974年他成立了”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以党领袖与一党专政制度,一直统治到1988年,祸国殃民的结果,使缅甸由东南亚最富国之一,变为世界最穷国之一。1988年缅甸全国发生反军政府大示威,但都被军政府残酷镇压,其后就换了苏貌(Saw Maung)将军上台,他改”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为”法律与秩序委员会”(SLORC)并在1990年举行了全国多党选举,岂料反对党--以昂山素姬为首的全国民主联盟(NLD),竟获80%的国会席位。军政府不但不移交政权,反而大肆逮捕与镇压反对党。1992年丹瑞(Than Shwe)将军替换了苏貌将军,1997年他把委员会名改为”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SPDC),一直铁腕统治至今。

各民族武装力量:

缅甸是多民族联邦共和国家。人口:缅族占65%;土地:其他百多民族占57%。
历史上众民族大多时候是独立自主,有时是大国的保护邦(土司制),但有三次受大一统的缅族统治,势力远达部分泰国、老挝、高棉。
众民族为保存其民族身份与权益,自1948年缅甸独立以来就不断进行斗争。
经过复杂、残酷的50多年斗争,各民族目前都大致分化为三大政治力量:
1。参加1990年竞选的政党
2。与军政府达成停战协议的政治组织
3。还在反抗军政府的未停战政治组织

民主力量:

1970年,前民主政府总理吴努(U Nu),曾号召人民起来为民主而斗争,但民主力量的真正汇合与壮大,是1988年。
1988年以前,众民族武装力量为了团结对敌,早就组成了民族民主阵线(the 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在1988年,受开枪镇压的城市学生(All Burma Students Front)、僧侣 (All Burma Yong Monks’ Union)、数万平民与异议人士等民主力量,先后逃亡至民族解放区,与民族民主阵线(NDF)汇合为缅甸民主联盟( Democratic Alliance of Burma)。1990年普选获胜但遭镇压后,以总理丁文博士(Dr. Tin Win, 昂山素姬表弟)为首的部分(NLD)胜选国会议员,逃亡到缅泰边区的克伦解放区“马那布罗”(Manerplaw),成立了缅甸联邦民族联合政府(NCGUB),与缅甸民主联盟、民族民主阵线、解放区民族民主同盟(the 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Liberated Area)等携手合作,共同组建了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NCUB)。

于是,缅甸民主运动与众民族武装斗争,取得了空前大联合大团结,四大力量在1992年签订了马那布罗协议,开始携手共建一个民主联邦政府。

他们共同提出四大奋斗目标:

1。推翻军事独裁,
2。建立民主政府,
3。消除内战,建立国内和平,
4。建立全民族团结的联邦共和国。

(二)NCGUB与NCUB在国际人权日的联合声明:

在这国际人权日(10-12-2003)的吉祥时刻,缅甸联邦民族联合政府(NCGUB)与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NCUB)重申:人权是普遍性的,所有人类,不分种族或文化背景,皆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皆拥有习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我们为(1948年1月4日)刚获独立的缅甸民主政府,在1948年12月10日就通过人权宣言而自豪;但也为非法上台的目前军政府,不断在侵犯人权宣言的核心部分而痛心。

目前的军政府采用恫吓、敲诈、逮捕、虐待、长期徒刑、坐苦牢、断绝经济与社会生活权等等的手段,来审讯、消灭民主运动,尤其以此来对付全国民主联盟(NLD)、民选国会议员员与其家属。

在非缅族地区,军政府采用无理逮捕、集体屠杀、虐待、集体强奸、强征民工为军队无偿劳动,强行集体拆迁,强占农田财物,毁坏庄稼与粮仓,勒索压榨,烧毁村庄等等暴行,惨无人道地镇压其他民族。

统治阶级军官们将领们对其他政党与领袖的永不妥协,导致1996年全国立宪会议至今仍然束之高阁。目前军头们提议的”七步路图”,绝不会催生全国立宪这具死尸。我们决心与人民、政党、缅甸各民族力量站在一起,坚决拒绝所谓的”七点路图”。我们重申:任何意图恢复缅甸民主与民族和解的”路图”,必须反映人民的意志,因而必须和代表人民的国会当选议员商量。

际此国际人权日,我们再次保证:继续支持所有缅甸政治力量、团体、组织,尤其对不顾自己生命财产而在英勇顽强斗争的党员、议员、 NLD属下青年与妇女组织,各民族政党、学生、僧侣、工人等。我们发誓加倍努力,贯彻缅甸流亡委员会在Fort Wayne会议(十月11-12日)一致通过的决议,与海外所有缅甸委员会更密切地合作,为释放昂山素姬与所有政治犯、为终止缅甸所有非法行径、为恢复基本人权与政治自由,为缅甸过渡到真正的民主国家而不懈努力。

我们呼吁世界各地的缅甸人民,尽其所能参加民主运动,在所在国协助成立缅甸民主委员会,利用所拥有的自由,来保障缅甸国内人民的权利。

我们也呼吁国际社会:尽力协助缅甸人民重新获得基本权利。在这方面,我们欢迎美国落实”缅甸民主与自由条例”。我们感谢欧盟对缅甸采取正确态度,加重制裁了缅甸军政府的目标经济,尤其严禁来自缅甸的木材与木制品,并严限与缅甸财政来往。我们催促联合国秘书长主理缅甸民主过渡的路图,在与国际主力探讨实践缅甸民主过渡工程时,也加以考虑缅甸各政党的看法。我们强烈要求日本与东盟,在即将到来的日本-东盟经济会议上讨论缅甸事项,与联合国合作,主动促使缅甸的民族和解与民主化取得胜利。

(三)被压迫缅甸华族的投诉信件:

Sent: Friday, December 12, 2003 10:34 AM
Subject: Human Right for Burma’s Chinese Minority

To
National Coalition Government of the Union of Burma & 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Union of Burma

CC: All Burma’s nationalities

缅甸联邦民族联合政府与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

缅甸华人少数民族,即”胞波”,远在蒲甘王朝就生活在缅甸。他们一直与缅甸各族人民同甘共苦、荣辱与共。

缅甸独立后,缅甸华人子女都在缅甸出生、成长、学习、献身于缅甸人民事业。

缅甸华人少数民族世世代代都把资本与人力投于缅甸农业、土特产的集散买卖,投于种菜、养鸡、养鸭、养猪、养鱼业,在1950-62年,全力投资于刚起步的工业。缅甸华人少数民族与缅甸其他民族一起,把当时的缅甸工业,发展为东南亚最亮丽之一,直至1962年才急转直下。

1962年后,缅甸华人华侨就受到歧视,被上台的种族主义军政府踩在脚下,任人宰割:
1963-65:在所谓的”收归国有”令之下,华侨华人的资本被抢走了,大家开始陷入失业与贫穷的困境了。
1964年:军政府宣布50元100元大钞票当日作废,华侨华人的剩余金钱与财产,就这样被化为乌有了。
1965四月-66年四月,300多间华文学校、图书馆、书店、报刊等又被”收归国有”了,华文教师也都被赶出校门了,就这样,华人子女永远失去学习华文与中华文化的场所与环境。
接着,军政府实施华侨华人不准学经济、医学、工程等大专院校的禁令。
有钱人的子女,只好到台湾、大陆升学去了。
军政府紧接着再补一招:凡出国的,不准回国。
所以,绝大多数华族子弟只好在晚上补习华文。
不久,军政府又限制华文补习班不许超20个学生,并不准这不准那。
华侨华人还是逆来顺受。
再不久,军政府索性一了百了地封闭了所有华文补习班。

1966-67年,全缅面临史无前例的粮荒,饥民到处打开军政府的米仓抢粮,反政府军也已打到离仰光仅100多公里的城市。为了转移人民对其“缅甸社会主义”的不满,以及逃出政治与经济危机,军政府就策划一场反华暴行,让华人成了代罪羔羊:
--他起先指责华人华侨破坏“缅甸社会主义经济”,接着就不卖粮油食品与日用品(当时全由军政府垄断)给华侨华人。
--军政府派人到处造谣,煽动种族主义情绪,为打、砸、抢、杀的暴行做好准备。
--六月26-27日,军政府借故逮捕了华侨华人学生与家长,并通过电台向全缅广播了他的”保护性拘留”。
--接着暴徒就带动受蒙蔽群众,一街一街地烧杀抢劫华侨华人商店与住宅,然后包围仰光的唐人街,烧毁华侨教师联合会、华商总会、华侨文化场所、华侨诊疗所等等,并残酷杀害了华侨教师与文艺工作者。
--这类暴行被推行到全缅各地。

据中国使馆报告,50多名华侨(持中国护照,属中国公民)在全缅各地被杀害,一位中国援缅专家在使馆内被暴徒刺死。

传媒界问:那缅甸华人呢?中国使馆说:缅甸华人是缅甸籍,属缅甸公民。那么缅甸华人的人权呢?中国政府说:这属缅甸内政,中国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干涉他国内政。

军政府至今默不作声,也不感兴趣到底多少缅甸华人的家被烧毁,多少缅甸华人被杀害、虐待。在亚洲、欧洲、澳洲、美国,很少人关心这群缅甸华人羔羊,也很少人注意到缅甸其他民族受到缅甸军政府更野蛮的对待。

至今缅甸华侨华人仍然被剥夺人权与民族平等权利。他们很多人不准经商、不准搬迁、不准在外过夜。。。

他们的子女至今在学习上、在工作与社会生活中受到种族主义的公开歧视。

这群无罪羔羊只有事事逆来顺受、任劳任怨。

他们不少逃难到国外亲朋戚友处:多数去澳门、台湾、泰国,有的去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有的去美国、加拿大、澳洲。在缅甸国外,他们都享受到人权与平等权利。

际此国际人权日,读了贵文告后,我们深感在缅甸的华人也应该:

“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拥有习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我们想知道你们的舆论与立场。

缅甸华人少数民族敬启
( Burma’s Chinese Minority)

(缅甸华族供稿)(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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