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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法院 判教育部長黃榮村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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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孟娟、黃以敬╱綜合報導〕學生團體對高學費、課程改革不滿而「判處教育部長五十年有期徒刑」;教育部昨日指出,學生如果對教育施政有意見,其實可以向教育部相關單位表達。

 由中興、東海、世新大學及台中健康管理學院廿餘名學生組成的「新社會學生鬥陣」,九月初成立「虛擬學生法院」,審理在教改政策多變下,教育部長黃榮村涉嫌「虐待學生」一案,「法院」認定黃榮村大砍教育補助經費,造成學費年年調漲,逼迫學生作苦工因應,摧殘國家主人翁等理由,「宣判」黃榮村「有期徒刑五十年、褫奪公權六十年,不得上訴」。

 新社會學生鬥陣召集人鍾瀚樞表示,這次「學生法院」審判的是「教育部長」的職務及權責,並非是「黃榮村」個人,也盼教育部長在概括承受累積多年的教育亂象後,應積極協助改善。

 教育部回應指出,國內大學的學雜費,和國際其他大學相較,並不算昂貴,且近年已積極協調大學縮減學雜費漲幅,希望學生及家長能降低就學負擔。此外,政府核撥的整體高教經費並未縮減,還是成長,但因大學數量增加,因此大學攤分的經費減少。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學生團體組成虛擬「學生法院」審判教育部長黃榮村,引發兩極看法。

 中興大學學務長劉正義表示,學生可以適度表達意見,社會也允許言論自由空間存在,但他認為「新社會學生鬥陣」學生的作法太過火,一味用損人不利己,且不尊重他人的方式呈現,恐也證明教育失敗,他不認同學生用「審判」的方式表達意見。

 東海大學學務長傅恆德則認為,這應是新新人類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外界應一笑置之,不必看得太嚴重;但他也提醒負責「審判」別人的學生,應反求諸己思考。

 逢甲大學學生會長王壹珊也認為,教改固然有問題,但不必用如此激烈的方式呈現,況且「判刑」對一個人也形成殺傷力。她認為學生可以觀察時事、加入討論,但不能只製造話題,不思考解決之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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