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庭法律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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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报导)曾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关押的香港法轮功学员陈旭涛指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法律可言,例如公安凭空白的搜查令便可以随便拘捕学员;虽然搜查令一般由法庭批出,但却由公安自己签字。同时,整个关押、审讯过程都没有人权的保障。口头说是根据法律办事,但有何根据?往往都是事后要求受害者补签文件,或是补做手续。他就是被带到看守所三到五天后才补签“入所”的文件。

陈旭涛又说,中共公安将法律和政治混淆在一起,“悔过书”是一种政治工具而非法律概念,法律是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但对付法轮功学员的公安和国安人员强迫学员写悔过书后,才作出判刑或释放;不签悔过书就等于手续没有办完,不放人。所谓悔过书,就是要求学员在忏悔文章上签名,放弃修炼。

迫害曝光有助营救

陈旭涛认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是见不了光的,他被抓和被抄家都是在半夜进行,所以要营救被关押的学员最重要的是将事情曝光,让更多人知道。他回忆被关押两三天后,负责审问他的国安局人员向他表示,他的事情被他在香港的母亲“搞得很麻烦”,但拒绝透露详情,只告诉他,公安局的四个局长因此连夜开会商量对策。他回到香港后,才知道他妈妈因他在中国被关押,而曾向香港入境处求助,并且通知了媒体,又和其他学员发起营救行动。


陈旭涛2001年在国内被拘押,其母到入境处求助但无果。
陈旭涛2001年在国内被拘押,其母到入境处求助但无果。

他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主要是透过精神施压,如法轮功学员若坚持修炼,其亲属便会受到牵连,包括到他们的工作单位“调查”,或以失去工作作为要胁,要求家属配合,迫使学员放弃信仰。不过,中共却对人民宣称是在“帮助”法轮功学员,但其实是藉骚扰家属而向学员施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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