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坷:假冒伪劣之害,谁在姑息养奸?

荆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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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讯】日前,劣质奶粉不仅整出“大头娃”,而且整死了奶娃。全国震惊。为平息事态,总理又作批示,又派调查组,很是忙碌了一阵子。

说起假冒伪劣商品,国人无不怨声载道。在中国这样一个几乎任何事项都需要政府审批的国度里,大盖帽执法专员遍布各行各业,假冒伪劣却充斥神州大地,无处不有,无处不在。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我们都知道,政府部门肩负审批监督经济活动的职责,收取诸如许可、检验等等此类费用,颁发了各式各样的准入证、经营证;不仅如此,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介还经常强行收取大量的评比费、审定费,搞什么名目繁多的“创先争优”评比活动,授予众多的“重信用守合同先进企业,优质工程住宅、信得过商家、质量好产品、产品优企业”等等荣誉称号。现实结果为何名优越来越假,伪劣越来越真,假货越来越毒,逼到人人自危的程度呢?

其实,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完全是政府部门一手造成的,放鬼捉鬼的都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失职、不作为、甚至于寻租,充当“保护伞”是假冒伪劣商品如此猖獗的根本原因。因为尽管存在有些人见利忘义,利令智昏,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但更关键的是流通的过程缺乏真正的监管。假冒伪劣商品固然是因为有人生产了,生产者或许是在地下,但流通却是必须在阳光下的,形成如此恶劣局面,政府部门没有任何借口可以逃避罪责。

整治假冒伪劣商品无非是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见一处打一处。然而在中国社会为何屡禁不止呢?就是因为政府部门不愿一网打尽,而是留有余地,诚心养了一批替自己送钱的人。这实际上玩的是放水养鱼、养寇自肥的把戏,把制假贩假等不法商贩作为自己的自由地、摇钱树。政府靠他们提供财力,官员靠他们中饱私囊。

就拿食品监管来讲,国家多达七八个部委在管理食品安全,可就是管不好。许多部门将一件事或一个项目故意折细后分步审批,每进行一阶段审批就要经营者交纳几大千元。现在又想出什么食品安全信誉度评审,经营者要挂一个牌子平均下来少则就要花几千元,多则要花几万元。好似食品厂(店)挂一个安全牌子,商家就会自律经营,消费者就可放心消费。只要交了钱,一般不看你是否完全具备从业条件。即便有一部门坚持原则,也还有其他部门可以出具合格证书。这次“杀人奶粉”就是北京两家企业生产的,同样能拿出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一个证多少钱,明码标价,交钱就发证。从排污证、卫生证,到治安证。可一旦出了什么民事法律纠纷或出了事故,这些发证单位比谁都躲藏得快,无一例外地诬蔑经营者开的是“黑店”,为自己“重发证、轻管理”的行为推卸责任,从而逃脱承担法律上的联带责任。更荒唐可笑的是,质检部门这些部门对企业的产品往往经常抽查,过多过滥,并收取高昂费用,却仅只对抽检样品负责,根本无义务保证该批产品质量。抽检目的的无耻,使这些部门名副其实地充当了各级政府收刮民膏的工具和打手。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各级政府及领导那里是什么执政为民,完全是依政刮民,他们把特权当生意,把职位当产业。对于假冒伪劣的整治,政府是只打雷不下雨,很不情愿“打假”。“打假”失去政府部门的利益是显而易见。不“打假”除了对老百姓的利益造成危害外,不会影响到政府的经济利益,该收的钱一分也不会少。当然,老百姓的危害也必然限制在一定的程度,为了长久谋利,专制政府也要“打假”。专制政府“打假”行为必然只是走走过场,一阵风,对制假者根本没有威慑作用。反而使得制假者为减轻损失变本加厉,做出伤净天良的坏事来。

总而言之,正视这样的局面,我们不难认为政府部门的确不是诚心办好事,服务企业;不是搞好管理,保护消费者;而是热衷于追逐利益,热衷于收费。中国社会假冒伪劣商品如此泛滥成灾,政府部门难卸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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