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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銀行境外匯款 嫌犯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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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豐原報導〕鄭銘坤獲釋,外傳家屬是透過「境外匯款」方式付贖,雖然家屬否認,但近年來多起大型綁架案都是透過境外匯款或境外交款方式付贖,才換取被害人順利獲釋。

近年最知名的案例,就是台中市副議長張宏年綁架案,在綁匪薛球等人落網後,張宏年坦言付贖3000萬,而這筆贖款,當年就是透過雙方都信得過中間人,帶往中國交款,綁匪確定同夥已經取得贖金後,便釋放人質。

但拿到台灣支票,如何能在中國領到錢,這就是學問了;據了解,中國類似可以讓歹徒如願換到人民幣的地下金融機構不少,甚至有台灣人前往經營,據傳中部某財團遭掏空、倒閉後,負責人就將所得款項帶至中國經營這門生意,隨時有幾十億資金調度。

境外匯款所運用的,也是類似的管道,但程序較境外交款複雜,因為會使用地下管道匯款,這種錢通常都見不得光,所以,在台灣、在中國或其他國家的匯款、取款帳戶,可能都是人頭戶,以避免遭到查緝。

據了解,國內目前除了部分銀樓、當鋪會兼營地下匯款業務,也有幫派介入經營;通常,業者的利潤來自匯差,利潤約在2%至3%左右,如果是見不得光的錢,例如綁架、販毒款項,可能就得「按件計酬」,所抽取的佣金就不只此數。

此一管道也被道上稱為「地下銀行」,內情人士指出,目前最常運用此一管道者,多是經營中國女子假結婚、真賣淫集團,兩岸不法集團通常就是利用此一管道交易,對不法之徒而言,地下銀行可說是他們的最愛,也是最可靠的管道。

記者曾鴻儒、許國楨╱新聞分析

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獲釋後,警方宣稱無法證實家屬是否曾經付贖,但全案幾可確定又是一宗台灣綁人,黑道協調再境外匯款付贖模式,此類作案手法已是治安新毒瘤,可是警方卻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無奈。

分析近年國內發生的綁架案,薛球集團綁架台中市副議長張宏年,張錫銘集團綁架台中市富商于國柱,以及此次林明樺集團綁架鄭銘坤,都是採取上述手法犯案。

此類綁架案有幾個共同特徵,首先,歹徒與家屬聯絡後,家屬就透過管道與歹徒接觸,從敲定贖款到付贖,幾乎都透過此一管道,所以歹徒不用與家屬頻繁聯絡,因為相關工作都透過地下管道進行。

在此情況下,歹徒也不會要求家屬不得報警,既然有其他溝通管道,家屬是否報警,歹徒並不在意,因為歹徒知道家屬為了人質安全,最後仍須透過已經架構起的管道聯絡、付贖。

至於付贖,也幾乎都是透過地下匯款管道,將贖金匯至中國,再由接應的同夥取走款項,歹徒確定已經拿到錢,人質便有機會「趁綁匪不注意時掙脫」。

人質脫困後,不是宣稱「誤會一場、綁錯人」,就是否認付贖;張宏年直到薛球落網,才坦言曾付3千萬;于國柱案更傳出要價40億,最後據傳也在付出數億贖金後,人質才脫困返家。

從薛球、張錫銘,到林明樺集團,3夥歹徒運用同樣的模式,但警方並無法逮捕這群綁匪,薛球落網,還是對岸公安幫忙抓人,面對歹徒已研發出的綁票勒贖新模式,警方務必加緊腳步迎頭趕上,找出破解之道。否則,一但兩岸黑道合流,犯罪手法會更加惡劣,治安也更讓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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