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涛 一个崇高的利他主义者

卫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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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2日讯】且以君子之心度他人之腹,湖南省的省委、政法委、公安厅、检察院、高等法院,这些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的镇压者是因其自以为比师涛更崇高而行使施罚权力。那么,是否真是如此呢?结论相反。由于中国的政治制度不是民有民治民享,政府虽然标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然而,由于不是“权为民所授”,政府的权力权威是无源之水,政府游离于民意之外,政府的所作所为不能代表国民意志。执政党所竭力维护的安全并非国民和“国民集体的国家”的安全,而是“执政党的国家”的安全,也即是执政党小集团的安全。可见,政府目前对师涛等异议人士的严厉镇压,实际上不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公众利益,而是在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和安全。对于维护小集团安全和利益的行为,远在希腊时代就有个专有名词,叫作“集团利己主义”。很明显,“集团利己主义”的中心词是“利己主义”。“集团利己主义”是利己主义的一种,但与个人层面的利己主义不同。个人层面的利己主义可以是无害于他人的。个人利己主义者往往非常清晰地知道自己与他人或集体的利益边界,人的理性会自动使他建立自我预警机制,退一步说,即使个人没有这种机制,社会也会以法律道德等给他设定一个界限,所以个人利己主义以无损于他人为限度。集团利己主义则不同,因其以集体主义面目出现,集体利益的光晕效应会掩盖其潜藏的利己动机——但集团利己主义的损人利己性质并不因有集体利益的掩盖就得以去除,同时使得集团利己主义者把侵犯个人利益视为合法,把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集团妖魔化——如称对方为所谓的“剥削阶级”等,从而使得剥夺个人和敌对集团成员的利益乃至生命也合情合理。历史上的集团主义者无不视剥夺个人或侵害其它集团为合理合法,如法西斯消灭犹太人,斯大林消灭地主富农托派和“反革命”。历史上的集团主义者具有个人利己主义所不具备有属性:残暴和冷酷无情。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损人利己的名声从来没有好过,没有一个民族一个时代发生认识错位将它认作美德。集团利己主义因其损人利己的特性,只有一个词最适合评价它:卑鄙无耻!

由于对集团利己主义无知或知而故意掩盖,在公开话语中,执政当局以共产主义者自任,反对自私利己,大肆宣扬“雷锋”式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利他主义精神,然而,师涛引起当局给予重判十年的惨酷的两件事,恰恰是利他的。

师涛做的第一件让当局不喜欢的事是以文字发出为执政党所不喜的异议之声。公民评议时政,对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发出不同声音,特别是在面临牢狱之灾的年代里,勇敢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让为所欲为的权力有所顾忌或受到某种程度的束缚,这种行为粗看起来是个人行为,但认真追究起来,写作者冒险犯难所依凭的不过是一腔热血,精忠报国,其主观出发点是忧国忧民,客观效果则是利国利民利他。即以对执政党而论,师涛的异议也是建设性的。先贤墨子说过;“臣下重其爵位而不言,近臣则喑,怨结于民心,谄谀在侧,善议障塞,则国危矣。”难道执政党内人才涸竭一至于斯,竟无一人想透如此简单的道理吗?

第二件给执政党以把柄的事是设法阻止民运人士回国冒险。我们姑且认为师涛真的将那份中办发文件传给了洪哲胜的《民主通讯》,然而,《民主通讯》一不计稿酬,二是以“198964”的名字发表。师涛将这份文件传给洪先生,既不图名,也不图利,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帮助那些试图闯关回国的人,使他们避免身陷囹圄,他的动机和效果都是利他的!完全利他的!完完全全利他的!

从上面两件事可以得出一个评价,师涛是一个利他主义者,一个知行合一的、不顾个人安危、心里装着别人和公众利益的崇高的利他主义者。其实,自由主义站在集体主义的反面,却从不站在利他主义的对立面(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对此有过深刻论述)。自由主义虽然承认自私对文明的促进作用,却不反对利他主义,反而反对损人以利己的极端自私,这种自私因惯于侵犯他人权利为自由主义所不容。自由主义与极权主义在对待利他主义上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利他主义是自愿的,并以不损人的利己为基础,后者的利他主义则以强制或半强制来推行,并且必定是出于损害无权阶层的(既得利益)集团利己主义动因。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有自由主义者都可以同时是利他主义者。利他主义作为整个人类公认的美德,据笔者所知,迄今为止没有哪一国哪一朝哪一代的法律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其施以刑罚。利他的正义性无须论证,惩罚利他者,就是在公然惩罚正义。惩罚正义者,就是邪恶或邪恶的代表。那些惩罚过和正准备惩罚利他主义者师涛的人们,应该从道德和后果等方方面面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补记:

十六年后的今天,血沃中原未能肥劲草,只肥了权贵们的存折。死者尚未瞑目,残存者却面临一个一个被收拾妥当的命运。在这师涛的十年重刑将定未定的时刻,因为忧心于一个优秀知识者的命运,因为曾经积郁了鲁迅的悲愤竟汇集而积郁到我的心里,发而为不得不说的话,因此接连写作了两篇与师涛有关的文字。认真说来,从未谋面的师涛与我并无特殊关系,头顶的剑高悬着,在此时此刻选择沉默,对我起码不会产生即刻危险的伤害。另一面,我与湖南省委湖南省政法委和湖南省高法几个机关及其里面的个人,也并无特殊的仇恨,如果结罪于他们,却可能给我造成危险,说不定哪天在街上行走时就会邂逅急速停下的汽车,说不定哪天就会享受黑布套罩头的黑道恐怖待遇。然而,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利他主义者,面对师涛张林等人即将遭逢的厄运而在良心里讨价还价是可耻的,回响在耳际的,是柏拉图的话:“如果正义遭人诽谤,而我一息尚存有口能辩,却袖手旁观不上来帮忙,这对我来说恐怕是一种罪恶,是奇耻大辱。”我感到自己应该讲些什么,即使这些话在大兴文字狱的年代里对强权不会产生太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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