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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忍讓含淚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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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三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何敏豪今天表示,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雖三讀立法,但通過的部分附帶決議不令人滿意,基於退一步換取更大空間,台聯含淚忍讓;黨籍立委羅志明疾呼平衡南北影視產業差距,華視有必要盡快南遷。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後,何敏豪在議場發表感言指出,黨政軍必須依法退出媒體,具有關鍵歷史意義,但回顧法案協商歷程,只見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一再要脅、堅持己見,尤其附帶決議第四項明定,依據第七條第二項成立的股權轉讓審議小組,保障國親兩黨得有六席,「台聯忍讓含淚接受這樣的法條」。


他說,黎明文化基金會原本是國防部投資的事業,為何國防部無法舉證基金會由軍方輔導成立?國防部確實難辭其咎,更有包庇之嫌,政府不應繼續編列預算,補助備受質疑又佔用國家資產的機構。

何敏豪表示,華視依法就要公共化,可是黎明基金會仍持有華視百分之二十五點一八的股權,希望國防部依據附帶決議第三項規定,遵照監察院在民國八十七年公布的調查報告結論,引用國有財產法第二條,把基金會「收歸國有、依令解散」。


羅志明(高雄市)隨後指出,文教基金會本應轄屬教育部並非由國防部管理,黎明基金會即將在一月十二日召開董監會議,當中董監事除部分為軍方人士之外,其餘都是國親兩黨代表,呼籲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要求黨籍董事,懸崖勒馬秉持公平正義,把應屬公股的華視股權捐回給國家。

他同時為華視南遷請命,希望朝野摒棄意識型態成見,讓高雄能擁有公共化的影視媒體,平衡南北影視產業的發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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