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桃园县公厕裁罚基准出炉 脏乱公厕小心!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桃园报导) 为提升公厕品质,桃园县政府环保局公告“桃园县政府执行公共厕所违反环境卫生案件裁罚基准”,列举了12项公厕肮脏情况,并依情节量化裁罚金额,预计实施后将对县内公厕清洁度提升一定程度的水准。

环保局长苏俊宾指出,处分脏乱公厕的目的是希望促使管理单位重视维护管理及洗扫频率,对于公厕检查也应有客观一致的稽查裁罚基准。环保局本次公告的“桃园县政府执行公共厕所违反环境卫生案件裁罚基准”,即是让检查评分标准化,同时也让公厕管理单位明白清洁维护重点;而本次公告桃园县的公厕裁罚基准,将比以往更严格,更可实质落实县内公厕的清洁维护。

本次公告内容如下:

1. 小便池因杂物(如卫生纸、烟蒂、槟榔渣)未清除造成堵塞,致尿液溢满小便池。

2. 大便池、小便池故障未修护,致使尿液溢出地面或秽物积满大便池。

3. 使用过之卫生纸或垃圾随意丢弃于地面未清理。

4. 大小厕位垃圾桶卫生纸或垃圾溢出地面。

5. 大便池秽物未冲洗或有残留物。

6. 小便池无冲水设施或故障,致有尿液残留情形。

7. 大、小便池清洁维护不周,造成积垢或脏污。

8. 大、小便池内有杂物(如卫生纸、烟蒂、槟榔渣)未清除。

9. 公厕及其周边环境脏乱或水沟未清造成堵塞。

10. 地板脏污或积垢。

11. 通风不良有臭味或异味。

12. 其他有影响公共卫生情形者

违反上列违规情节第1项、第2项之任一项规定,每项次裁罚新台币3000元整。

违反上列违规情节第3项至第12项中任2项次(含)以内者,裁罚新台币1200元整。

违反上列违规情节第3项至第12项中任3~4项次(含)者,裁罚新台币3000元整

违反上列违规情节第3项至第12项中任5项次(含)以上者,裁罚新台币6000元整。

经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续处罚。针对桃园县列管之768座公厕,环保局及各乡镇市公所。◇(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