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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非核家園是法律規定 非政治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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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七日電)台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葉俊榮今天表示,非核家園是法律規定,不是政治承諾,若為了溫室效應或京都議定書興建核電廠,不切實際。他呼籲,副總統呂秀蓮、中央研究院長李遠哲不適合在核能議題再度引發社會爭論,挑動反核與擁核的歷史傷口。

李遠哲日前表示,再生能源技術成熟前,核四廠應繼續興建;且因應京都議定書的生效,台灣對燃媒、石化的能源依賴應該逐漸減少,才能減低溫室氣體的排放排放。呂秀蓮昨天也在民主進步黨中常會提出相關議題,引發討論。

曾任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長的葉俊榮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核能爭議已經帶給台灣社會非常大的裂痕,最後以非核家園結尾,這是彌補傷口的做法。「非核家園」明文訂在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不只是政治承諾,而是法律規定,政府必須逐步推動。

葉俊榮說,若為了京都議定書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或因二氧化碳排放所造成的溫室效應議題,重新蓋核電廠,這種想法不切實際,易起爭端,造成社會裂痕。台灣應在非核家園理念下,讓既有核電廠循序漸進除役,並同步全力發展再生能源及改變台灣能源產業結構。

他表示,台灣百分之九十七點九的能源從國外進口,討論能源政策必須面對台灣自產能源太少、能源安全度不足,把能源問題導向發展國內再生能源與節能產業,不能單靠從國外進口能源。

葉俊榮說,台灣過去四座核電廠,現在還在蓋,朝野已經達成共識沒有第五座核電廠,這就是非核家園的理念,也就是台灣不再有新的核電廠,全力發展再生與節能產業,關心溫室效應的人應重視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不要再在核電議題做無謂的爭論。

他表示,無論是李遠哲或呂秀蓮都不太適合在核能議題,再度引發社會爭論。面對溫室效應的議題,政府必須有整體策略,不是爭辯核電廠蓋與不蓋,為避免社會為核能問題付出代價,應停止這種爭論,避免社會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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