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厅级干部受贿 多人徒刑 一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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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0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12月30日报导)中国重庆多名厅级干部因为受贿,昨日被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刑,其中一人判死缓。

法院昨日对被告人陈明、郑维、王政分别犯受贿罪三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被判死缓﹔重庆市渝中区区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郑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政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开发商、承建商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9,663,685元。被告人郑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人民币120万元。被告人陈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现金、物品折资共计人民币764,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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