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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至正改自由廣場? 北市:要送審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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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九日電)總統陳水扁今天出席台灣民主紀念館揭牌典禮時指出,「大中至正」牌樓還是要正名為「自由廣場」。不過,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中正紀念堂現為暫定古蹟,若要修改牌樓文字,應送文資委員同意才行,若逕行而為破壞古蹟,觸犯暫定古蹟保護辦法,須負刑責。

李永萍還指出,中正紀念堂的大忠門、大孝門、大中至正門,甚至是「中正紀念堂」的更名,在指定為暫定古蹟期間,管理機關必須將計畫送文資委員會同意才行,否則全是違法行為,將被視為是破壞古蹟的行為。

由於中正紀念堂更名揭牌引發中央與地方見解不同,陳總統認為台北市政府不能因為看法或對法令見解不同,就威脅要把人抓起來、關起來,好像又要回到過去「戒嚴」統治、威權時代一樣。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北市府依文資法保護古蹟,文資委員都是德高望重、獨立審查,「陳總統的說法是污衊文資委員」。

李永萍指出,文資法之所以訂得嚴格、刑責重,是民進黨主政後由文建會主導修法通過,現在卻不依法行政,北市府感到很遺憾。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未經立法院同意,陳總統即對外逕行宣佈正名程序已完成,恰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正好是威權政府的心態,北市府予以譴責。

葉慶元表示,中正紀念堂組織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在廢止前都有效,行政機關無權片面宣布法律廢止、無權將法定機關降級。

葉慶元指出,立法院已退回中正紀念堂組織條例廢止案,中正紀念堂組織條例仍然有效。因此,中央今天舉行的正名與掛牌,是不成熟的概念,正名行為未獲法制確立,行政機關單方面違法濫權,北市府無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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