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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路賣盜版光碟觸著作權法 地院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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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三日電)顏姓男子在港、澳及中國大陸購得電影院線片盜版侵權光碟後,再透過網路拍賣網站販售,經代理商發現後檢舉報警,查扣一百二十七片的中西電影光碟。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判決,依侵害著作財產權「重製光碟散布」罪,判顏某徒刑一年,緩刑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許姓男子販售盜版光碟手法,正是目前一般盜版慣用手法,也就是先在拍賣網站上推出廣告,由買家競標購買,得標買家透過電子郵件與許某聯繫,將錢匯入郵局帳戶後,再將盜版光碟透過快遞送到買家指定地點。

國內影片代理商去年三月間,在網路上發現許某販售盜版光碟,假裝買家競標,取得盜版光碟為證後向北市警方報案。檢警循線在北市文山區萬美街許某(四十六歲)家中將他逮捕。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包括「斷臂山」等八十九部電影在內,總計扣案的一百二十七張盜版光碟影片智慧財產權分別屬於美商迪士尼等八家公司。

地院判決指出,這些影片依世貿組織 (WTO)「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Trade RelatedAspect of Intellectual Propperty Rights,including Trade in Counterfeit Goods)約定,都享有著作權法的保護,不得非法重製散布。因此依侵害著作權法,判顏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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