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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取締違規排放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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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嘉義縣環保局為加強取締轄內排放廢水,於16日表示,將加重違規排放廢水罰則,經查獲即處以6至60萬元罰款,縣內就有情節重大業者一次被罰48萬元的記錄,請大家重視環境保,還給縣內各河川乾淨清淨的面貌。

環保局長林榮和16日指出,該局依據環保署修訂「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新增23類事業種類及管制項目,於上半年度依規定要求新增列管業者提出水污染防治計畫申請,增加了75家事業單位,總計目前全縣列管有550家事業單位及污水下水道系統。

對於取締廢水排放,嘉縣環保局今年1月至6月執行水污染稽查管制業務,共進行821件次稽查工作、323件次事業單位放流水採樣,並針對疑似偷排放廢水對象24小時連續水質監測,及進行水污染防治法規、生活污水減量宣導共14場次。以對一些偷排廢水的業者造成遏止作用。

林榮和表示,環保署為加強維護河川水資源,經修訂「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後,該局隨時掌握各地區河川水質情況,遇有異常情形即進行追蹤處理,近半年來已查獲10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18支暗管及不明管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共處以罰款138萬元,其中便有1家污染嚴重業者被處罰48萬元,是縣內單次最高罰款。

林榮和籲請各業者注意,現行環保法罰則已依污染情形訂定加重處分規定,希望廠商確實做好廢水處理工作,不要心存僥倖,因為稽查工作會持續下去,違規被查獲只是時間問題,一經查獲就會處以6至60萬罰款,請各界多多配合,一起來維護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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