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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軟體園區北區公開選商 廠房自建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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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二十日電)全球代工龍頭大廠鴻海和經濟部簽署投資意向書後,大大提昇高雄軟體園區的知名度,不少廠商向經濟部表達想承租土地自建廠房自用的意願,由於粥少僧多,經濟部決定六月底上網公告,將園區中北區3.8公頃土地供廠商申請自建自用,預定七月底截止收件,預料會吸引不少台商錢進高雄。

在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內,佔地7.9公頃的軟體園區中已有四棟大樓聳立,廠區分南 (ABC坵塊)、北 (DEF坵塊)區。目前北區總面積約3.8公頃將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依設管條例第11條之3採「由在區內營業之事業自行興建」方式辦理招商。

管理處長歐嘉瑞指出,北區坵塊開發雖非屬「政府採購法」所規範的採購案件,但因自97年初迄今,相繼有廠商表達擬依「自建自用」方式申請進駐園區,因此加工處決定向行政院備查方式,以公平、公開條件下選商,行政院已於昨日核備。

歐嘉瑞表示,北區由廠商自建自用,也就是某廠商承租這塊土地,按照自己的規畫自己蓋建築物,自己使用,主要差別在於管理處不必招商,廠商在使用上也能符合需求和未來成長規模。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表示,將於6月底上網公告選商的申請文件及辦理流程。廠商必需提出投資計畫、財務計畫、興建計畫及營運計畫等事項。同時須為營利事業登記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得小於新台幣1.5億元;計畫投資經營的產品需具技術與創新能力,例如是否屬創新研發性、高生產力與競爭力等。

租用土地面積須大於1公頃(含攤租綠地),基地可一次全部承租或分坵塊個別承租,法定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490%,且為有效使用土地,容積率不得小於300%,加工處保有土地核配權。

管理處已發函有意願的廠商及相關產業公會通知所屬會員廠商踴躍提出投資申請,歐嘉瑞希望經由園區開發,有效帶動南部資通訊軟體及創新研發產業的群聚效應,創造最大效益,進而引進南台灣更多就業機會與經濟繁榮,均衡南北發展,落實政府創設高雄軟體園區及達成南北雙核心目標。

至於6月初剛和經濟部簽署投資意向書的鴻海公司,確定將以發展資通訊、居家安全照護、核心軟體平台、嵌入式軟體、電子商務等產業為主,至於會選定軟體園區中哪個區域作為發展基地,管理處並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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