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買賣中古汽車 消保官籲使用定型化契約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日電)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台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今天會同警方到潭子鄉抽查三家中古汽車車行,發現一家車行買賣完全沒有任何契約,他提醒業者儘量使用內政部頒訂的「中古汽車買賣契約定型化契約」,以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翟威甯處理中古車消費爭議案件,經常發現雙方在買賣時並未簽立契約,或是契約內容過於簡單,導致爭議發生時,業者與消費者各說各話,口說無憑,很難認定誰是誰非。為了解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情形,翟威甯特地會同縣府建設處、警察局人員到潭子鄉抽查三家中古車行。

消保官發現其中一家完全沒有使用任何契約,連收據都沒有,買賣完全憑口頭約定,業者的說法令稽查人員感到納悶,其中是否涉及逃漏稅等行為,已請警方深入調查。另外二家車行雖有使用契約,但契約內容過於簡略,消保官認為一旦發生糾紛,對買賣雙方都沒有保障。

翟威甯表示,處理中古汽車消費爭議案件,最常遇到是消費者投訴買到泡水車、事故車或是車行涉嫌篡改公里數,因此消費者在買中古車時,務必要求車行在契約上加註保證文字,白紙黑字,可以防範車行刻意欺騙或隱瞞,事後發現車行故意隱瞞販賣泡水車或事故車,才可以據此提出告訴或求償。

翟威甯說,購買中古車如涉及貸款,消費者也應要求在契約上加註「如因信用問題導致交易無法完成,契約視同解除」。

他表示,因為許多車行常向消費者掛保證可順利貸款,但事實上部分消費者因信用瑕疵,無法貸到想要的額度,貸款額度有差距,將增加消費者的負擔,如果契約上加註,貸款出現差距時,契約可視同解除,對消費者而言,堪稱一大保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