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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油炸用油別超過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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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劉映蘭報導)消保官抽查連鎖速食店油炸用油,結果發現所有速食業者的油都一用再用,由於食用油如果反覆高溫油炸會產生質變,消保官勒令改善,不然開罰;消保官指出,一般食用油最好不要用超過六小時,不然容易產生致癌物,或導致基因突變。

速食店賣最好的就是金黃香脆的炸雞、薯條,但消保官抽查速食店卻發現,這些油炸物的用油通通不合格;消保官楊舜惠說:「就現場調查他們(業者)所用的油都超過六個小時,如果知名業者在這部分的管理都不是那麼嚴謹的話,其他攤商更沒有辦法去要求。」

消保官指出,食用油在高溫油炸六小時後就會劣化,產生質變,因此建議消費者,即使在家炸食物,油最好不要用超過六個鐘頭。

問題是在外吃油炸品並不曉得業者的油是否已經炸了六個小時還不換,消保官說,除了連鎖店為了省成本反覆用油,其餘小吃攤,像是鹽酥雞等都可以用肉眼分辨,一旦鍋裡的油顏色很深,甚至有雜質,呼籲消費者就不要購買這種油炸起來的食物,楊舜惠說:「這種油炸食物比較容易導致基因突變,產生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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