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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跨国中介婚姻 明起不得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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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黄悦娇报导)跨国婚姻中介明天起将不得做为营利事业,移民署表示,新修正移民法在一年缓冲期结束后,八月一号起正式施行,所有的公司行号及商号都不得从事跨国婚姻媒合,违者将受罚,民众今后若有需要,可委托移民署许可的公益法人办理。

移民署移民规划科科长林振智指出,去年八月一号新修正移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确定跨国婚姻媒合公益化、非营利化的政策,并给予业者一年缓冲期,缓冲期届满,八月一号起,公司行号将不得从事跨国婚姻媒合,违者将处以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罚锾。移民署强调,依移民法规定,跨国婚姻媒合不得为营业项目、不得要求或期约报酬,也就是收媒人钱,不可以做广告,若有违反也将受罚。。

移民署也提醒,有意寻找外国对象的民众,可洽询经移民署许可的公益法人介绍婚姻对象,并多比较各家服务才有保障。目前获移民署许可之公益法人计有11家,相关资讯请至入出国及移民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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