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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修正性平法 保障迈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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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2日电)立法院初审通过“性别平等法”修正草案,社福及卫环委员会召委刘建国表示,未来安胎假与家庭照顾假都不再影响全勤纪录或年度考绩,对促进两性工作的权利保障将有实质贡献。

卫环委员会上午通过性别平等法第15条及第20条条文修正,刘建国与民进党立委黄淑英下午召开记者会指出,此次修法对推动性别工作平等权的保障又迈进一步。

刘建国指出,过去明订只有“受雇于雇用5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才能够请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顾假”,对于受雇于小单位、小公司的劳工并不公平;本次修法删除此项限制,所有受雇者都可受保障、依法请“家庭照顾假”。

刘建国也说,过去怀孕劳工妇女若经医师诊断需要安胎,只能视为“一般病假”,今天修法初审通过“受雇者经医师诊断须安胎休养者,其治疗、照护或休养期间之请假及薪资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往后怀孕劳工将可于2年间请休1年的“住院病假”。

不过,针对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5条条文的修改,黄淑英抨击劳委会坚持反对将“安胎假”名称直接入法,导致修法未竟全功。

黄淑英说,她对此结果感到遗憾,同时要呼吁劳委会应与时俱进、不应墨守成规,必须站在更促进女性劳工权益的立场,认真思考感受女性劳工的迫切需要,接受并提出更进步的立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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