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节目?广告?民众难辨  台消基会:立即开罚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君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只要三年,你的身高就能从150cm变成188cm!这样夸大不实又误导民众的广告,你相信吗?今日消基会公布,随机抽样10则宣称拥有医疗效能的食品、药品等节目进行调查,发现以节目包装的广告,多为置入性行销。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指出,电视节目置入性行销,可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9条第一项规定,罚锾新台币三万至五万元。

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9条第2项规定:“食品不得为医疗效能之标示、宣传或广告。”据消基会公布10件节目或广告中,有7件“词句涉及医疗效能且夸张易生误解”,有3件夸大不实,明显已违法。对此,谢天仁表示,主管机关应针对广告主确实处罚。他呼吁主管机关,“要做事,别跟着一起放暑假了。”


消基会认为,播放任何节目,若制作单位收取酬劳而播出,应在节目画面上标示为“广告”。节目主持人、代言人、来宾等,也必须负起责任。(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消基会指出,许多节目以主持人与专家带动民众畅谈病症、预防与治疗,最后又留下联络专线,让消费者咨询,到底该类“节目”是节目还是广告呢?真真假假,很难辨认。消基会认为,播放任何节目,若制作单位收取酬劳而播出,应在节目画面上标示为“广告”。此外,节目主持人、代言人、来宾等,只要是推荐者就必须负起责任。

并建议在购买时可以注意,如宣称有疗效的食品不要买;并核对其向卫生署登记的疗效是否与广告宣称疗效吻合;另外,若是药品,应有卫生署字号。若发生任何疑义或争议,消费者可向消基会或各县市政府消保官申诉。

消基会呼吁,民众不要随便乱吃药,有任何问题应寻求专业管道。若消费者发现节目中有广告化的部分,可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申诉,以保障权益。

新闻小辞典:置入性行销

将产品、品牌名称及识别、商标等商品相关资讯,置入于任何形式的娱乐商品与媒体内容中,例如电影、电视节目、新闻报导、流行歌曲等,藉以减低观众对广告的抗拒心态,并改变大众对产品、品牌的认知、态度及消费意愿与行为。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