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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车辆不占道 回收循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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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7日电)彰化县环境保护局吁请民众,勿将老旧或废弃机动车辆任意弃置或占用道路,应循回收管道或主动报缴,除可改善市容,并可领取回收奖励金。

为加强处理废弃车辆占用道路情形,彰化县环境保护局近期将加强巡查占用道路废机动车辆,并请民众配合回收政策,不要任意将废弃车辆弃置于道路上,期能彻底处理及解决废弃车辆占用道路衍生的种种困扰。

环境保护局表示,废弃车辆由县环保局主动巡查外,也受理民众检举。经派员现场勘查认定后,张贴通知于车体明显处,经张贴日起7 日后仍无人清理或移置,由环保局先行移置至指定场所存放。经公告1 个月后无人认领,将视为废弃物进行清除。

目前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补助主动报缴废弃汽、机车的民众,车龄10年以上(含)废汽车,回收奖励金每辆新台币1000元、车龄7 年以上(含)废机车,回收奖励金每辆300 元。民众如对回收废机动车辆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环保局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 或向各所在地公所清洁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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