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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驱离住户 天母停车场纠纷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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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北市天母闹区的“华琪大厦”属老一代大楼,停车位可单独买卖,大楼住户却以安全为由,拒绝拥有停车位所有权的“非住户”进入取车,衍生“旧车占回车位”、“黑衣人打手”、“栅栏围车位”风波。士林地院民事执行处昨会同警方,强势拆除住户私设的栅栏,将停车场出入权还给所有权人,10余年纷扰总算告一段落。


在完成点交程序后,住户手拉着手,不让地下室停车位所有权人派工人进入地下室拆除栅栏及拖吊车辆。(自由时报)

位于天母东路的“华琪大厦”,是民国70年代兴建的住商大楼,地上7层、地下1层,分为“仁座”、“爱座”2栋,该大楼完工时仍适用旧建筑法,防空避难室被视为独立产权,可单独买卖,且住户没有地下停车场的土地持分,地下室产权最初属于建商。

后经法拍、数度转手,94年间“仁座”地下室整合完成,赵姓男子以3200万元法拍得标,车位重划后,每格150万元卖给住户,目前“仁座”车位正常使用。

而“爱座”停车场几经官司,至94年9月,最高法院判决定谳,确认“爱座”地下楼的10余位停车格地主,有使用权及所有权。地主委任律师表示,住户、管委会竟以住家安全为由,以铁栅栏围住“爱座”停车场,雇请警卫把守,拒绝“非住户”进入,使停车格地主不得其门而入。

96年,地主为确保自身权益,集结30多辆旧车,冲进地下室“占回车位”,与住户发生肢体冲突,10余人受伤挂彩,还传出有黑衣人介入当打手,从此地下室门禁管制更森严,地主一律被拒于门外。

96至98年,地主6度向士林地院声请“排除侵害”,并向法务部陈情,地院民事执行处庭长张国勋昨率员前往强制执行,为防滋事,士林警分局还出动55名警力。


士林分局长李汉卿下令,以警力清出停车场通道,才让拖吊车及栅栏施工人员进入停车场。(自由时报)

天母华琪大厦及地下停车场入口外观。(自由时报)

地下停车场产权纠纷长达十多年的天母华琪大厦昨由法院执行点交工作,点交前住户所装设的栅栏仍未拆下,并有管理员看守。(自由时报)

上午10时,停车场入口挤满50多名住户与停车格地主,张国勋中午12时下令拆除铁栅,清空警卫桌椅、装备,指示警方“任何人不得占用地下室水塔、化粪池、消防设施,若有后续侵害,应予排除”。

法官离开后,住户仍霸占车道口,不让“外人”进入,士林分局长下午1时到场,1时10分下令侦查佐架开车道口民众,让“爱座”地下室所有权人的拖吊车和新栅门顺利进场,将30多辆旧车拖走、装上新栅门,主客正式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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