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薇:“递套教授”与“强奸递套论”

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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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20日讯】“递套教授”何许人也?华中师大性学副教授彭晓辉是也。他最近在南师大的一次性学讲座中,提出一个观点“遭遇性侵犯的女性应主动递上避孕套”;“及时递上避孕套,是保护女性免受爱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最后一道屏障”。该“强奸递套论”引起网络重大骚动,中国妇女的传统价值观受到空前挑战。

作为女人,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人有没有老妈或媳妇或闺女或姐儿妹子……?如果有,他是否也这样教导她们?“递套论”公然蔑视中国妇女传统的性观念,踩了传统文化的最后一道底线,怪不得当场就遭一男学生“踢馆”。

咱们中国人历来崇尚贞洁,遇到这种场合,贞洁的本能就是反抗。“贞洁论”固然有极端、偏执的一面。比如:古代有妇女右手被男人碰了,自己就砍掉右手;也有妇女受了性侵后上吊自尽。但“贞洁论”的基点和主流仍是积极的,代表中国传统的美好情感和性价值观,即便在当今物欲横流、世风日下的社会,贞洁仍然是多数人肯定和赞赏的品质,“贞洁”仍然是一个褒义词。

作为女人,我的第二反应是:可行吗?所有妇女都希望遭遇性侵时,有一种方法能将伤害降到最低。但这种“递套”方法切实有效吗?严重质疑实际操作性。

从犯罪学的角度,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与之发生性关系。主动递上那个东西,是否就等于承认那事?递套=同意?强奸变通奸?间接鼓励性侵犯?递套以后再告强奸,会不会被认为是诬告?

该教授貌似关心妇女健康,“器官诚可贵,生命价更高”。主动递套,固然有可能保住肉体健康。但受害者的心灵还健康吗?性侵对妇女造成的伤害仅仅是爱滋病吗?

哪有女人成天有事无事兜里放着那东西?有良家妇女,不要说随身带着那东西,就是叫她去商店买那东西,她都得有“豁出去了”的勇气才行啊。

干这种勾当的歹徒,大多是良心被狼吃掉的。他不接受那东西怎么办?歹徒要能体谅受害人患爱滋病难处,他还是歹徒吗?当然,现在强调“和谐”社会,是否可能出现这样的“和谐”局面:小妹妹,你要是得了爱滋病我会很内疚,咱还是戴套吧。笔者不敢断言。

这种事一般都伴随暴力,捂嘴巴、卡脖子、揪头发之类。即使有的女人为了苟且一命愿意配合歹徒,想主动递上那东西正好兜里又有这东西,但她有时间和机会取出来吗?

考虑到有男女通吃的歹徒,是否男人外出也要随时带上那东西?更进一步,考虑到还有男女老少都通吃的歹徒,是否全国人民都得带上那劳什子?再,一个套子够用吗?碰上轮奸歹徒怎么办?是否得带上一盒?考虑到歹徒有高矮胖瘦之分,是否还得备齐大中小号?这“递套教授”是在为避孕套厂家做广告咋地?

作为女性,我的第三反应是:这“递套论”也有可取之处。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是吧?比如,受侵女性可以保留这套子作为证据,警方破案会很容易。又比如:歹徒得有一点时间戴套(如果他愿意的话),受害女性可伺机逃跑。从这个角度看,我举双手双脚赞同“递套论”。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我周围不少人还是赞成递教授的观点的。

有一女性朋友说:我常走夜路的,一直担着心。今儿听教授一番话,有如醍醐灌顶。我说:姑娘,祝你成功!

有男邻居说:这“论”有何前卫、稀罕?你们真是少见多怪,外国早都这样了,国外就是这么教育女生的。我说:外国是外国,中国是中国。外国男女见面,胸贴胸嘴对嘴直接亲吻。如果你的老婆这样做你看得过去,我也没意见。

有一男熟人说:“贞洁”是男人对女人的奴役,是男人希望女人贞洁,其实女人自己是无所谓的。我说:此话差矣。当邓玉娇举起修脚刀时,她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某个男人?

也有同事说:别把强奸这事看得那么不堪。中共治下,屁民的意志不是屡屡被当局强奸?现在大家每天不都是这样生活的吗?要保贞洁,还不得都死光了。听了更是令人气愤。

女士们,面对性侵有效保护自己的方法很多,我推荐几种:可随时身带小刀,没歹徒时可削水果,遇歹徒时就是武器;辣椒喷雾器也是很好的选择,如有谁知道哪里有卖,请介绍给各位女同胞;别忘了随身携带一份HIV阳性化验单(真假不论),紧急情况下可出示;假如你什么都没有带,请届时高呼一声:我有爱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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