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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传承及保护:答客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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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8日讯】应读者要求,我整理了一些常见疑问,分数周陆续答复。文章仅做教育用途,民众应洽专业律师做个案分析。

问:在纽约州,何种情形适合用生前信托(living trusts)来传承财产?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

1. 你想让子女顺利继承房产、股票等财产—正式走遗嘱认证(probate)等法院程序平均要花9个月,此期间,财产被冻结;若要继承人能尽早继承,掌握理财投资时机,便应考虑生前信托。

2. 你想帮子女省钱省事—依法,遗嘱认证必须雇律师,律师费通常远高于雇律师清算生前信托财产。我所服务的律师楼遗嘱认证和信托清算都有做,做遗嘱认证可为律师楼带来较高收入,但冗长的法院程序对所有涉入人士都很费神,实在不鼓励。

3. 你觉得写遗嘱的话,少继承的人可能会出面争论遗嘱效力—遗嘱争论(will contest)可导致认证程序拖上数年。

4. 你有财产在不同州—遗嘱须到多州做认证;生前信托可将多州财产一口气处理,节省许多时间。

5. 你希望财产资讯可以对外保密—走法院程序,分产纪录会公开;生前信托因免走法院程序而有保密功能。

6. 估算夫妻一对都离世时,会有超过$100万的资产(包含寿险保单)—夫妻一对可利用生前信托来减免纽约州(甚至联邦)遗产税。

7. 你想保护资产不被长期护理费用掏空—年迈70或是病弱者通常会适合成立不可撤销的生前信托来达到这个目的。

问:在纽约州,有无其他可避免法院程序的方式?

答:若有房产,生前信托通常是较划算的选择。虽然若送房产给子女或是给子女生存者取得权(joint ownership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可免认证程序,但子女在增值税上易吃亏,且无法达到全面保护资产或减免遗产税的功能。

若无房产,可将各账户设为联名账户(Joint account)或信托账户( in-trust-for account),或预先指定账户离世后的受益人(beneficiary),这类财产可免走法院程序,若其他财产在$3万以下,法院程序得走,但会较简易。

◆ 作者简介:王劭文出生于台湾台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领纽约大学华格纳公共服务研究所最高等奖学金,主攻美国医保政策。目前通过纽约州律师资格考,服务于专长耆老法遗产规划的爱庭爵律师楼,联络请洽:718-395-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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