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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01申请将简化 美公民亲属可境内提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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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黎新综合报导)美国公民和移民局(USCIS)计划修改条例﹐简化“不予入境豁免”I-601的申请程序﹐缩短美国公民与其配偶和/或子女分离两地的时间。移民局局长梅奥卡斯(Alejandro Mayorkas)于3月15日的记者会上说﹐新条例预计在今年内生效﹐并吁请民众当心﹐移民律师在条例未修改前以此行骗。

新提案将允许在美国没有合法居留权的美国公民配偶和/或子女﹐在离开美国到国外美领事馆办移民前﹐就可在美国境内申请I-601豁免。目前家人只有在离境美国后才可提出豁免申请。

在美国逾期居留或非法进入美国的人﹐是不准在美国境内调整移民身份的。因此没有合法身份的美国公民配偶和/或子女得离境美国﹐到驻国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合法移民签证。

但是若公民的配偶和/或子女在美国连续非法居留180天至一年,他们将从离境美国起的3年内禁止入境美国﹔非法居留一年或以上者﹐在离境起的10年内不准返回美国。换句话说﹐即便配偶和/或子女的移民申请获批﹐但由于他们之前在美不法居留超过180天﹐所以得等上3年或10年才可到美国来与家人团聚。

如果与配偶和/或子女分离会使美国公民生活极度困难(extreme hardship)﹐移民申请者就可向美国移民局申求非法居留I-601豁免。移民局长梅奥卡斯举例说﹐如果美国公民长期患病﹐需要配偶的照顾﹐那么配偶就有资格申请I-601豁免。

目前﹐I-601的申请只能在非法移民离境后才可提交﹐等候时间冗长。移民局长梅奥卡斯周四就说﹐当局目前处理I-601的申请时间为6个月或更长。再加上﹐在国外提交I-601豁免申请﹐申请人可获信息有限﹐可能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豁免资格和条件。

修改建议将允许有签证资格的移民在离开美国前就可提出I-601豁免申请。这将便于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的美国公民亲属遭遇极度困苦。移民局长梅奥卡斯说﹐家人分离的时间将从目前的6个月或更长缩短到申请者在外国美领馆拿到签证的时间。

移民局表示﹐修改后﹐申请程序更透明﹐申请者更能预见申求结果﹐缩短了美国公民与家人分离的时间﹐同时也改善了流程﹐简化了程序。

提议修改的范围仅限于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或18至21岁之间的子女﹐不包括美国公民的父母﹐也不涵盖永久居民的家人。

移民局长梅奥卡斯强调﹐受此修改影响者还必须符合所有其他法律要求,包括他们在美境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处理签证申请的有关规定。

对于共和党批评修改建议将让非法移民合法重返美国﹐移民局长梅奥卡斯说﹐I- 601豁免是以美国公民将因分离而经历“极度困苦”为证据基础。父母是非法移民﹐他们在美国所生育的孩子是公民﹐这一类移民将不会从中受益。

移民局长梅奥卡斯说﹐所提修改仍在讨论阶段﹐当局还要给公众60天时间对修改提出意见﹐并与国务院(DOS)协商﹐确定修改后的最终流程。局长预计﹐将在今年第4季或更早就可落实此修改议案。在条例修改前﹐于美国境内提交的I- 601申请将被回绝。因此梅奥卡斯局长呼吁民众防范不法之徒在条例未改之前以此进行移民欺诈。他表示﹐移民局将严厉打击移民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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