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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法院判决电召车法案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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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于涛编译报导) 8月17日﹐曼哈顿州最高法院 (Manhattan Supreme Court) 法官恩格朗 (Justice Arthur F. Engoron) 判决纽约市长彭博提出的电召车法案违反州宪法地方自治修正案 (home rule provision)﹐并发布临时管制令禁止法案予以实施。

这一结果几乎击碎了彭博希望通过出租车执照拍卖和贩售等渠道增加政府收入的如意算盘﹐并让市政当局的财政预算变得捉襟见肘。不出所料﹐彭博当即对判决结果表示愤慨﹐同时指责判决造成了10亿美元的预算缺口﹐从而将导致更多的裁员。

此前彭博直接在州议会提出电召车法案以绕开持反对态度的市议会﹐并在法案进行部分修改后取得了州长库默的支持。反对者由此批评彭博违反了州宪法的地方自治修正案。对此﹐恩格朗法官表示﹐民主政治允许采取迂回策略达到目的﹐问题的关键是这一手段是否违反宪法﹐而“法院无法理解为何市出租车服务的修正法案需要交到州政府﹐而不是拥有7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市政府进行表决。”

尽管当前的判决极有可能遭到上诉﹐恩格朗法官认为﹐法案的原告﹐即黄包出租车从业群体﹐已经证明了他们将从电召车法案中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上诉取得成功的可能不大。由于新法案允许电召出租车在纽约的大部分地区的街头载客﹐以及增加了黄包出租车的数量﹐原告认为他们手头的执照价值将会大幅度下跌。

目前﹐纽约市共有13,237辆黄包出租车﹐而在上周有两个执照刚刚以105万美元的价格售出﹐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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