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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房改旅馆违法 重罚法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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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杜国辉纽约报导)将在住家小区中的居住房改建成用于出租的旅馆或短期租用,在纽约州是非法的。由市议员布儒尔(Gale Brewer)发起的旨在通过加重惩罚程度来告诫那些非法将自家住房改建为经营目的的家庭旅馆的房主议案(Intro. 404)于9月12日在市议会通过,将由纽约市住房局负责执行。

法案投票前(9月12日中午),纽约市议长柯魁英及布儒尔(Gale Brewer)、加罗德尼克(Daniel Garodnick)、乐萍(Jessica Lappin)、曼德玆(Rosie Mendez)等多名议员及纽约州参议员杜恩(Tom Duane)、众议员罗森塔尔(Linda Rosenthal)、郭德飞(Richard Gottfried)会同部分社区组织成员及纽约酒店业联合会成员在市议会前集会,呼吁市民重视部分民房被改造成对外出租旅馆的问题。

布儒尔市议员表示,希望自己发起的这个议案能够顺利通过,以保护社区居民的安全和利益。新的议案将目前的罚款金额从0元到1万元增加到1千元至2万5千。 
柯魁英表示,希望增加的罚款能够让房主在进行这类改建、经营时能够有所顾忌,从而放弃这种做法。布儒尔市议员介绍,她是接到选区内居民的投诉后开始考虑发起这个议案的。柯魁英表示,这类投诉全市有数千起。
  
低租住房(Affordable Housing)租户权益保护组织“住房保护协调人”(Housing Conservation Coordinators)的克莱恩( Matt Klein)先生表示,他们也收到许多投诉,投诉多指房主企图以各种方式驱赶长期租户,驱离后房主可以将房屋作短期出租用。

克莱恩说:“居民们也有许多担心,比如社区安全,卫生及资源的使用。这里有许多违法的地方。首先,我们在失去低租住房,其次,社区受到影响,再者,这也不是一个招待旅游者的安全方式,居民住宅的安全规定与旅馆是不同的。”
  
曼哈顿中城居民Alison Tupper女士表示,自己居住的西40街附近就有数家“非法”旅馆,越来越多的房主不再按照规定的低房租把房子租给长期租户,而是把房子按略低于旅馆的价格租给游客。她表示,“我们需要保护低租房。其实,房主按照合法价格出租房屋就已经可以挣到不少钱。”
  
但是,也有华人居民对此议案产生担忧。华裔蔡小姐表示,美国其他城市和欧洲许多城市都有那种家庭旅馆,旅客既节省部分旅馆费用,还可以看到更加真实的当地社区。议案的实施对许多旅客来说可能会感到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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