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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葛静打击玩忽驾驶提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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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1日讯】(纽约讯)州参议员史葛静(Daniel Squadron)周二(3月19日)宣布,州参议院交通委员会当天通过他提出的、旨在打击玩忽驾驶行为的S3644号提案,这一法案还得到众议员卡瓦纳(Brian Kavanagh)的协助倡议。如果通过立法,该法律将强化车辆与交通法第1146号《伍美莲与伍旭升法规》(Hayley and Diego’s Law),为打击玩忽驾驶导致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受伤或死亡的案件提供更好的执法工具。

《伍美莲与伍旭升法规》是2009年由史葛静与卡瓦纳在唐人街发生两名幼童伍美莲(Diego Martinez)、伍旭升(Hayley Ng)于车祸中惨死后提出的。当时送货司机把未熄火的车停在路边后擅自离开,自动倒退的货车造成3岁的伍美莲和4岁的伍旭升死亡。
  
史葛静在周二表示:“《伍美莲与伍旭升法规》清晰的阐明驾驶执照并不是粗心大意的许可证。而现在我们将为执法提供更多的有效工具用以打击玩忽驾驶。我们提议的法案将是保护行人、骑自行车者、连同驾车司机安全的一个重要步骤。”
  
纽约市议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周二也通过了一项相关提议,支持史葛静和卡瓦纳提出的立法。
  
《伍美莲与伍旭升法规》于2010年开始生效。这一法律对肇事司机的处罚细则是:如果司机由于未能做到应有的谨慎驾驶而导致行人或骑车人的人身伤害或死亡,对于初次犯罪者,可被判罚款750美元或坐牢15天、参加驾驶培训课程、暂停或吊销驾驶执照,或上述三种处罚的任意组合;而对再犯者,除了上述对初犯者的处罚外,还将面临刑事罪的轻罪指控。
  
然而《伍美莲与伍旭升法规》在实际执法上有些阻碍。根据目前警方政策的规定,警官们在没有目击车祸肇事的情况下不能发放违规单,这就限制按《伍美莲与伍旭升法规》可以处罚案件的数量。新的史葛静-卡瓦纳法案(S3644)将修正《伍美莲与伍旭升法规》,通过使其法律明确而强化执行该法,这样即使警官没有目击车祸肇事现场,但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司机确实肇事就可以发放违规处罚单。

(责任编辑: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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