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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师专栏】

联邦遗产税法,一变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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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02日讯】本月中旬,白宫拟定了2014年的预算法案,为了提高政府的收入,同时也拉近贫富差距,奥巴马政府在法案中再次提议将联邦的遗产税(estate tax)和赠与税(gift tax)免税额,以及课税率,做出调整。

这动作让不少人跌破眼镜,因为今年年初的财政悬崖(fiscal cliff)角力战中,顺利连任的奥巴马总统英雄气短,不但没有让遗产税免税额从500万美元回归到100万的低标,也没有达到他后来退让的350万或400万,最终,免税额度维持在500万,并随年调高12.5万。赠与税的免税额度也是留在500万。他唯一争取到的是,将税率从35%调涨到45%。

我们说过,纽约州政府本身也有课征遗产税,免税额是100万,因此,无论是个人或夫妻一对,只要资产超过100万,即使不需缴联邦遗产税,也得缴州税,因此有些人可成立节税信托(credit-shelter trusts),也就是常说的生前信托和AB信托,来免除或降低州遗产税。

然而,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率毕竟比纽约州遗产税高出许多,因此资产在100万和500万之间的民众,从本来可能要缴税给联邦政府,变成不需缴税,他们自然大松了一口气。现在,奥巴马总统的这个预算案又叫这些民众忧心了。法案主张,遗产税免税额降到350万,赠与税免税额降到100万,而最高税率从现行的40% 提高到45%。

这样的变化意味着中、高资产者不免又要调整资产传承的策略。本来只需简单做资产传承规划的人,可能得成立种类和内容更精致又弹性的信托,来抵销新增的税务负担。而规划越精致、越讲究技巧,民众就越需要律师。这对当律师的而言是好消息,但是政策多变,给大家生活增添了不安感,政府是该谨慎。

当然,国会审查这笔预算案时,参众两院议员都会提出他们的版本,哪个版本会胜出,没有人说的准。若奥巴马总统的这个法案顺利通过,那么新税法实施是在2018年,因此,民众也还算有时间调整脚步。因此,我们都来静观其变吧。

◆ 笔者王劭文出生于台湾台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领纽约大学华格纳公共服务研究所最高等奖学金,主攻美国医保政策。领有纽约州律师执照,从事耆老保健及资产规划服务,联络请洽718-844-8560。

(责任编辑: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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