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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领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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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4月16日讯】(纽约讯)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为加强对辖区内荣民之服务,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均配合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提缴验证声明书请领就养金之期限,在纽约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受理“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验证声明书”之文件证明申请案件。2014年上半年在纽约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受理时间如下:一、4月20日周日下午2时至3时30分;二、5月3日周六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

凡已办妥“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无法返国报备声明书”的验证,并已向国内荣民服务机构完成报备手续的旅居海外荣民,可于上述时间携带:1.有效中华民国护照正本并附影本1份、2.文件证明申请表、3.“就养荣民验证声明书”、及4.个人最近6个月内2吋半身照片两张,到场办理“验证声明书”之验证,所需费用为美金15元(请自备现金)。

详细说明及文件证明申请表可至本处网站(www.taiwanembassy.org/US/NYC/→中文版→领务→文件证明/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验证声明书”可至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站(www.boca.gov.tw→中文版→文件证明→下载专区)下载。至于有关荣民就养法规、申请表格、常见问答或荣民服务暨安养机构之地址电话等资讯,均可参考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之官方网站(www.vac.gov.tw),并以该网站公布者为准。

(责任编辑: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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