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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人逃逸或遭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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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卫真纽约报导) 8月18日,在皇后区Maspeth的Fresh Pond Road路上一名32岁的男子被撞身亡,司机驾车逃逸。同一日,在布朗士Bruckner大道和138西街上一名50岁女子被严重撞伤,司机逃走。
  
8月16日,在布录崙班森贺65街交16大道多车相撞,其中有一名华裔警员司机受伤,肇事司机弃车逃离。此前的 5月31日,在曼哈顿10大道近34西街,一辆SUV撞伤两名行人,司机弃车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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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接连发生的肇事司机逃逸事故备受民众关注。为遏制肇事司机不顾及受害者的生命而逃逸,立法机构一直希望在法律上加大惩罚力度。9月3日(周三),市议会举行听证会,讨论一项新的法案,将对肇事逃逸的司机施加更加严厉的民事处罚,遏制司机逃离事故现场。
  
由市议员布拉莫(Jimmy Van Bramer)和罗德里格斯(Ydanis Rodriguez)推出的新法案,将对肇事逃逸的司机处以250元到5000元的罚款。如果司机“知道或者有理由知道造成伤害”,罚款将从500元到 5000 元,如果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将处以最高金额的罚款。
  
两位议员都强调,罚款的目的不是给生命定价,而是要遏制司机肇事逃逸。布拉莫说, 过去一年多来,在他的选区就有3名行人因司机肇事逃逸而死亡,如果肇事司机知道逃逸面临严厉处罚,会留在事故的现场。他表示,司机有“道德的责任要停下来,看看是否还能抢救被撞的人。”
  
罗德里格斯说,这是首次对肇事逃逸司机增加民事处罚,现在肇事司机在逃离现场之前要三思而行。他还表示,建议的处罚金额可能还会提高。

市警局支持

市警局跨政府部门事务副处长普蒂多(Susan Petito)表示,市警局支持该项法案。根据数据,2012年市警局调查60起肇事逃逸事故,仅仅逮捕了15名司机。
  
去年5月7日,州参议院就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逃逸的司机将面临被控C级重罪,最高15年的监禁。如果肇事司机造成人员受伤或财物受损而多次逃逸,指控从原来的E级加重到D级重罪。只造成财物受损的,指控从原来的A级轻罪加重到E级重罪。
  
去年5月30日,市议员顾雅明也与时任市议员康莫瑞(Leroy Comrie)在法拉盛召开记者会,呼吁市议会尽快通过整治肇事逃逸案件的相关法案,要求市警局必须向市议会年度通报肇事逃逸事件以及伤亡详情,授权市警局收集所有肇事逃逸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
  
今年2月4日,顾雅明又发布声明表示,将与市议长马丽桃和市议会一道,推翻前任市长彭博的否决案,要求市警局报告车辆碰撞事故中司机逃逸现场 的相关信息。顾雅明在当时的声明中说,报告信息将增加透明和责任,确保市警局使用拥有的一切手段处理调查肇事逃逸事故。他表示:“虽然我们无法减少肇事逃 逸给受害者造成的身心痛苦,但是我们希望给纽约市民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政府正在严肃处理这一问题。”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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