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玉庆12月4日受审 曾举报曾庆红妻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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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报导)日前陆媒披露,《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二审将于12月4日(下周二)开庭审理,律师将做无罪辩护。戴玉庆曾当庭举报中共政治局前常委曾庆红的妻侄女、原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

据澎湃新闻11月24日消息,该案二审将于12月4日在东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戴玉庆的辩护律师王甫说,戴玉庆本人将做无罪辩解,他将做无罪辩护。

此前4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戴玉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戴玉庆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据陆媒报导,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2年,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接受来自两名下属常勇强、梁振鸣的贿赂,对其予以关照等;其受贿赂额合计人民币250.1万元。

据报导,戴玉庆对多数指控予以否认,当庭举报原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称被其陷害,原因是他抵制王侵吞《广州日报》社资产。他还举报王晓玲的亲属涉嫌粤传媒股票内幕交易。

王晓玲担任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期间,和戴玉庆曾是上下级关系。

戴玉庆说,此前是因迫于广州市纪委压力而承认受贿行为。2012年7月,王晓玲组织了80余人的专案组,连续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

据财新网报导,常勇强在纪委审查阶段承认受贿560万元,在起诉阶段被控受贿141万元。但他在出庭受审时推翻供述,不承认收受141万元的贿赂,并否认向戴玉庆行贿。结果,终审判决认定其受贿数额是86万元,2013年常勇强被判处有期刑期12年6个月。

戴玉庆妻子杨兰凌称,常勇强获重判是因翻供,而另一证人梁振明“全面配合(广州市)纪委做伪证,因此未做任何处理,只是开除了公职”。

到现在为止,法庭没有让证人出庭作证。

今年5月,有58名大陆资深人士联署上书,要求中共当局对戴玉庆案“秉公断案”。

今年11月初,陆媒披露年满60岁的王晓玲已被免去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是江派二号人物、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妻子的侄女。据报道,王晓玲靠和曾庆红的裙带关系一路高升。

据报导,从2003年起举报王晓玲的约有几万件次。已落马的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和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都曾是王晓玲的大后台。朱明国和万庆良当时保王晓玲,都是冲着曾庆红去的。

近期曾庆红本人及其家族的丑闻不断见诸媒体,其亲信宋林、苏荣、马建等高官也纷纷落马。11月16日,曾在中纪委官网刊发文章、影射曾庆红为“庆亲王”的习骅在陆媒发文,谈及京沪“首虎”,再次强调反腐没有“铁帽子王”及不会“刑不上大夫”。外界分析认为,习近平下一步“打虎”的目标指向江泽民及曾庆红的迹象明显。

据广州当地媒体报导,11月8日广州市原政法委书记吴沙,在退休二周后即被带走调查。#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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