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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十五

贷款“高手”:不知何为贷款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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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 余启斌是国宝银行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正是他帮客户骗贷之事败露,将国宝银行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20多年来首个被曼哈顿地检署刑事指控的银行。国宝银行管理层是否参与骗贷,目前资讯尚不足以得出结论。不过直至3月18日,余启斌出庭接受质证足足四天以来,频频被国宝的辩护律师戳穿谎言。

律师昨天问话的重点是,余启斌指国宝总裁孙仪文以及另两名被告、信贷部高管对这种骗贷方法早就知情,他说的是真话吗?还是为减轻罪责而说谎?或是嫁祸被告?庭审中余启斌一直回避要害问题,仍被凌厉的律师找出多处漏洞,当庭戳穿谎言。不过他的辩解也愈加出人意料,除了“我不记得了、你把证据拿来 ”等常用词外,昨日对律师当庭举示的数十份证据硬是瞪着眼睛说这些都“巧合”,最后干脆说“不知道‘贷款欺诈’的定义,过去、现在都不清楚”。

律师出示数十份银行支票,显示有许多人将钱转入余启斌或者余妻子的账户,这些钱又从后者的账户转入借款人(例如Chi女士)的账户,一些钱从某借款人转入其他借款人的户头上,或者多转一圈,先转到借款人的亲友账户上,还有些写给国宝银行的支票钱,最后却落到了余启斌的账户上。律师问余启斌,什么人将钱存入他的户头、又是为何?余启斌回答:“可能是巧合”。律师质问:“近万元的钱一笔笔的汇给你,上百次,你竟然浑然不知?”余启斌回答说:“我不认识这些人”。

律师又出示一份支票,背面有余启斌手写的账号,显示这笔钱将分开转入余的账户和一名借款人的账户,问道:“难道不是你的笔迹吗?这也是碰巧吗?你没有组织这些人通过你在银行外的关系,帮借款人造假做首付房款吗?你没有像对Chi女士一样,偷他们的钱款吗?”余启斌说他不认为自己“指挥”(orchestra)了这一切,律师步步紧逼,但是一到关键地方,余启斌一概回答:“没印象了”。

案发半年后的2010年5月,早前报道过的Chi女士因房屋贷款被国宝银行取消,她交给业主的定金被扣,急于和业主打官司讨回这笔钱。她致电余启斌讨教,这通电话被地检署的调查员秘密录音。昨日律师在庭上播放这份录音,当时余启斌叮嘱Chi女士“千万不要和你的律师讲我帮你把现金换成支票的事,此外你怎么说都可以,只要能拿回钱……银行也许发现工作证明是假的,你的侄子并没有在那里工作……等等,你不能这么说,因为这等同于贷款欺诈……”。

律师引述余启斌的录音问,“你教证人除了支票外,为了拿回钱‘怎么说都可以’,是不是鼓励她撒谎?是或不是?”余启斌回答:“不是,我只是好心想帮她解困。”

律师指余案发后与地检署的多次问话中,都没有指出银行和高层管理人员涉嫌贷款欺诈行为,直到2011年2月15日被地检署“威胁”逮捕他,除非他转作“污点证人”主动提供证据,换取免于被司法部门起诉,余启斌才立即将目标对准了银行高层管理人员,明显是为了躲避法律对他的制裁。

余启斌却说,他在银行做了这么多年,最后一年的佣金提成超过20万美元,都不知道什么是“贷款欺诈”的定义,直到地检署说他犯下“贷款欺诈罪”。如果银行从他入职开始就正确培训,他也不会触犯法律。

律师吃了一惊,指问他在录音证据中明明对Chi女士说出“贷款欺诈”这个词了,还不清楚什么意思吗?不清楚又怎么会使用这个词?但是余启斌仍然辩称:“很多人都会这样”,说他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想的,怎么会说出这句话。

经过四天的庭审,余启斌作为证人的可信度日渐动摇。

责任编辑: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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